1月21日下午,“愿做财产申报公开第一人”,称自己只有一套72平方米房子的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在政协分组讨论会场遭同组委员质疑。有人说他“坏了官场潜规则”,还有人说他“这个政协副秘书长走到头了,回家卖红薯吧。”(1月22日《新快报》)
“愿做财产申报公开第一人”,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的这一表态被不少人看成是在跟现行的官场潜规则“叫板”,是“一个人”跟“一群人”之间实力悬殊的战斗。范秘书长“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再一次将久拖未决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推到了风口浪尖。
前不久,在人民论坛所做的一个“国家级难题”调查中,腐败问题得票率达100%,成为群众最大的“心头病”。而被视为“反腐利器”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虽然早在1994年就被列入了立法规定,但是直到今天依然不能全面执行。在反腐进入关键期,官员身先士卒,不畏各种阻碍,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晒”家底是种好迹象,我们理应为其鼓掌。
然而,虽然范秘书长勇气可嘉,但是理性的声音告诉我们:反腐绝不是一蹴而就,靠一个人的单打独斗就能了事,缺乏法律的约束、制度的保障,任何个人行为只能是螳臂当车,难以有所作为。首先,“枪打出头鸟”。范秘书长一个人进行财产公示可谓是势单力薄、孤掌难鸣,必然会受到“心里有鬼”之人的排挤甚至是报复。“公示”能否承受着压力持之以恒,能否不变形走样……这些都是一个未知数。其次,缺乏制度保障,“公示”就只是一种自愿行为,没有约束性和强制性,星星之火就难以呈现燎原之势。而对于贪腐者来说依然可以选择将非法所得放在黑暗深处隐藏起来,跟公众“捉迷藏”,反腐也就难以取得实效。
实践证明:官员财产公示除了靠“勇气”,更要靠“制度”。既要对主动公开个人财产的官员给予肯定与保护,赋予正能量,让财产公示成为一种风气、一种常态,更要及时出台具体的制度加以保障,明确公示的内容、标准、范围,做到不缺不漏、不枉不纵,不让老实人吃亏,也不让贪腐者得利。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