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的“反对特权”对谁而言?

2013年01月23日 15:19   来源:荆楚网   林伟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1月23日《人民日报》)

  什么是特权?顾名思义,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的权利,是一般人不能享有的权利。特权的存在,无疑与公平、正义的要求相对立,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本质不相符。特别是当利用公共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也就是说公共权力变成了特权时,就会滋生腐败。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反腐败必须先反特权。

  正因如此,毛泽东同志早就告诫全党要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党的领导干部要以认真平等的态度对待干部和群众,并指出:“人们的工作有所不同,职务有所不同,但是任何人不论官有多大,在人民中间都要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决不许可摆架子。一定要打掉官气。”邓小平同志也曾痛陈了党内特权现象存在的危害,他说:“有些干部,不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权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他指出:“搞特权,就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

  特别是在我们的党章中更是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然而,现实生活中,大大小小不同形式的“特权”仍然存在,如有的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高消费娱乐,乘坐超标车、豪华装修办公室等等。这种“特权”不仅浪费国家大量资财,更败坏了党风政风,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那么,如何“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呢?笔者认为,关键还在于增强全党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在党员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坚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特权”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要触犯了制度,都必须依纪依法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旗帜鲜明。这样才有可能通过遏制特权的滋生蔓延,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更大成效。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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