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穿得这么脏,就不应该坐公交车,应该自己走路回家!”12月28日 ,825路公交车上,一名老太呵斥身旁风尘仆仆的农民工,指责其影响市容。当时车上的其他乘客无不对这名老太的话感到愤怒,“真正影响市容的是这名老太!”(12月30日 《重庆商报》)
人人生而平等。老太因为农民工衣服脏而呵斥不该坐公交,应走路回家,是人格歧视与排挤。
老太其实是看不起穷人。假如这个农民工在城市打拼,成为成功人士,西装革履地坐公交,相信老太不会呵斥。相反,她可能与他唠上家常,套套近乎。以贫富为标尺来衡量、区分某个人,是一种势利眼。势利者往往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趋炎附势,歧视贫穷,视与穷人接触、交往为耻,而嘲笑、排挤他们,老太视衣着脏的农民工是下等人,呵斥其不该坐公交,而该走路回家,是一种排挤,她有什么权力不准农民工坐公交呢?
农民工之所以难以溶入城市,不仅受到势利者的排斥,还时常受到权贵势力的歧视与排挤。权贵势力往往手握公权,借助某个社会制度逼迫他们在城市无立锥之地。前些时间,郑州中州大道立交桥下,农民工刘红卫露宿桥下,在寒风中冻死。20天后,立交桥下一夜之间摆满了鲜花。表面看是为了美化城市,可是鲜花占据了农民工露宿的地方,农民工只得另寻遮风蔽雨的露宿地。相关部门摆鲜花其实是变相禁止农民工在桥下露宿,哪里考虑他们的生死。现在已年关岁尾,农民工讨薪问题又集中暴发,成为社会关注热点。根据《劳动法》规定,劳资双方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讨薪问题本可按合同约定来解决,可是有几个农民工签订过劳动合同,有关职能部门平时有没有检查?他们不检查是不是因为资方实力雄厚,与权力有联姻而伤不起,农民工无权无势,好排挤。
平等对待农民工,实质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农民工有权坐公交,有权露宿立交桥下,有权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领取报酬。当农民工的权益受到私人侵害时,市民群众可以抱打不平,挺身相助;然而当农民工合法权益被有关部门侵犯,当有关部门漠不关心农民工合法权益,不作为、乱作为时,谁来维护他们权益呢?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