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网上一篇名为《网上又流传官员艳照,疑似河南林州卫生局纪检书记》的帖子,引来网民强烈反响。记者昨日调查发现,帖子中涉及的林州市卫生局纪检干部冯某已经和照片中的女子闪电结婚。(12月12日新华网)
从“艳照门”到“闪婚门”,网络这股无形的力量一夜间将河南省林州市卫生局纪检书记冯某的“丑事”爆光于公众。网民们不禁又要猜测,是否继“雷冠希”后,将又有一名领导干部倒在网络反腐的利刃之下?我们暂且不去关注冯某是否真的生活腐化?是否真的包养多名情人?而把焦点对准网络爆光“艳照门”后的结果吧。据报道,“12月5日,该女子已和冯某结婚。”也就是说,“艳照门”爆光的第二天,冯某便与“艳照门”女主角领取了结婚证,成为一对“合法夫妻”。网络反腐的力量真是无穷大,它在两天内便带给了女主角“长期渴望而不可求的合法婚姻”,让她“升级”成为冯某光明正大的“合法妻子”。网友们又要质疑了,这会不会是女主角为了逼婚而“铤而走险”的“闹剧”呢?现在,似乎她已“大功告成”,事情是不是该就此结束了呢?
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果“艳照门”只是女主角逼婚的“闹剧”而已,那么冯某和女主角既然是正常的恋爱关系,又怎么会出现“艳照门”?如果正如力挺他的网友所说,“冯书记为人正直,廉洁奉公,要说他包养情妇,那一定是栽赃陷害,况且上面的图片模糊不清,有割头换项之嫌,希望大家不要轻信谣言”。那么,为什么“冯某和女主角早不结婚,晚不结婚,偏偏要在“艳照门”后第二天结婚?难道本故事纯属巧合吗?难道这不就是所谓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然而,一纸“结婚证”就能让冯某蒙混过关吗?纪委监察部门会因为一纸“结婚证”而放弃对冯某的调查吗?网友们会因为一纸“结婚证”而放弃对马某某的声讨吗?我想,肯定不会。纪委监察部门不是摆设。面对中央从严治党的反腐风暴,冯某以“闪婚门”形式欺上瞒下的诡计注定逃不出纪委监察部门的法眼。据林州卫生局的一位领导介绍,县纪委已经找冯某谈过话,纪委已经到卫生部门宣布,要求冯某停止工作,配合调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为领导干部,任何违背道德底线的违法乱纪行为,都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冯某虽然“机关算尽”,但其“艳照门”后欲盖弥彰的“闪婚门”,只不过是一场拙劣的“小丑”似表演,也只能是给网民平淡的生活增添点笑料而已。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