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摊派高息集资 不应继续依赖土地财政

2012年11月29日 08:04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蔡红东

  早在2009年,财政部紧急下发文件要求坚决制止地方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行为。但禁令并没有刹住地方政府的集资行为,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政府集资甚至有加剧之势。据11月27日《新京报》报道:近期,江苏、云南、山东等多地县乡政府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借资”,年息可达15%;其借贷主要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以此抬高土地价格;所借款项由当地财政担保,承诺日后卖地还款。

  承诺日后卖地还款,又是卖地生财。不可否认,前几年,我国土地市场近乎疯狂,很多房地产公司不计成本的拿地,土地成交价款由2007年破万亿元飙升到2010年的近3万亿元,这也让地方政府过了几年宽松的日子。然而,好景不长。2011年国家加大了房地产调控力度,土地市场交易冷清,全年土地成交单价下跌,各地缓拍、流拍现象屡见不鲜,土地市场进入了名副其实的冬天。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13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8634.4亿元,同比减少13%。某些二三线城市的地价大幅下调了40%,进入“千亿俱乐部”的仅京沪两地。今年的数据更是惨淡,综合前10个月成交数据来看,全国数百个城市的土地出让金总体缩水严重,其同比下降幅度接近四成。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期待土地市场的再度升温、指望高价卖地还债显然是不现实的。一旦房产税全面开征,又将对房地产市场形成一个较大的冲击,地方政府想高价卖地也将难上加难。更何况,到2010年底,在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7万亿元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就已达2.5万亿元。换言之,超过1/3的债务要靠土地财政来还。由于偿债能力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有不少地方政府的逾期债务率超过了10%。

  这么多年,一方面是外界对土地财政的诟病,另一方面却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难以割舍。事实上,土地财政对于我国经济社会而言,是一个典型的“寅吃卯粮”的短期行为。土地财政以不断增加土地供给为前提,而在我国人地资源矛盾十分突出的国情下,不可能无限制增加农用地转用数量。同时,土地财政以金融为媒介,将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和居民个人有机捆绑起来,如果该利益链条某一环节出现阻滞,就会引发各主体风险,进而又影响到社会稳定。此外,土地财政助推了地价、房价,其负担最终都转嫁到民众的身上,伤害了民众的利益。

  看来,土地财政的确不应一直循环玩下去。一旦土地储备枯竭,这种循环就如游戏一样终结,可怕的结果恐怕不仅是金融系统大量坏账的泛滥,更是产业结构的畸形和贫富分化的进一步加剧。因此,利用当前房地产继续回调的时机,地方政府应尽快扭转心理预期,不要对土地财政抱有太大奢望。应该看到,不管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如何变动,房价出现再次非理性上涨已经成为小概率事件。我国房地产已经在逐步告别暴利时代,回归合理利润的常态。如果地方政府还指望和前几年一样将收入建立在土地财政的基础上,将是很危险的。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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