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里的任前公示示给谁看 政府行为要经得起质疑

2012年10月09日 09:42   来源:燕赵晚报   吴龙贵

  9月30日,隶属湖南衡阳的耒阳市在耒阳党建网上,贴出51位干部的任职公示公告,称在9月29日至10月5日受理举报,由于恰逢国庆假期,这一公示时间安排被指“心虚”。(10月8日《南方都市报》)

  中组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中,虽未提及干部任前公示是否需在工作日,但是明确指出,“确定公示时间既要有利于群众反映意见,又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干部任前公示放在假期本身并不违规,但应该是存在程序瑕疵的。

  耒阳组织部工作人员回应称,因时间紧张,“不公示肯定不行”。但其实问题恰恰出于这里,干部任前公示究竟仅仅是为了过一道象征性的组织程序,还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现问题,接受民意监督,确保干部选任的公信力?

  也许此次公示一切操作都很规范,但其无意中暴露了一个真相:任前公示在干部选任制度流程中的边缘化。为了避免影响换届选举日程,把干部任前公示放在几乎很少有人关注的假期,是否又意味着为了所谓的“组织工作”,可以牺牲民意和公示的效果?

  组织部门可以“身正不怕影子斜”,但公众也可以对“节假日干部任前公示”提出合理质疑。事实也证明,不少问题选拔都是在民意监督下被发现的;另一方面,在信息不对称的现实下,普通公众只能通过官方公布的信息,并就其中的可疑之处和程序瑕疵提出质疑。这其实是很正常的舆论监督,耒阳市的组织部门不必因为被指“心虚”而感到委屈。

  不仅是干部任前公示,一切政府信息和政府行为都要经得起质疑。而要经得起质疑,首先得习惯被质疑,把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质疑当成一种常态。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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