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花法官被逮捕彰显司法正义

2012年09月19日 09:31   来源:中国江苏网   杨普

  9月17日,河南通报近年发生在法院系统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例。会议通报说,陕县“眼花判错案”法官水涛因涉嫌职务犯罪被逮捕,已审查起诉,陕县法院院长何建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被行政记过处分。(9月18日中原网)

  判案不是儿戏。法官判案,关系重大,判案是否公道,不仅决定了当事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而且会左右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比如社会导向问题等。更重要的是,将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司法的公信力。尽管每天都有无数的案件需要判决,但是“群众事无小事”,每一件事背后都会牵扯许多相关的问题,看似简单的问题,更要慎重,三思而后判,在客观公正、依法判决的前提下,更多地考虑社会承受力、公众的接纳度。

  判错案应及时将危害最小化。现实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判决不公。也许是法官的个人综合素质问题,也许是外界因素干扰法官判案,也许是法律不够完善等等。法律滞后、法律漏洞等问题,可以及时跟进完善。相对而言,人的影响因素,更为直接,更为隐蔽,危害更大。如果法官判案过程中掺杂了腐败,判案结果公正与否势必难以得到保障。不论是过失判案,还是主观错判,都会造成恶劣影响。如何及时修复由于误判、错判带来的不良后果,不仅是对司法从业人员的职业心、道德心的考验,更是对政府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维护司法权威决心的考验。能够“收回成命”,敢于“自我批评”,严惩职务犯罪,彰显司法正义,必将赢得公众的谅解和支持,重塑司法部门“光明正大”的庄严形象。

  反思基层司法现状。基层法院,是“最繁忙”的法院,处于法院系统的最底层,跟群众的接触最直接,利益联系最密切,关乎基层的稳定。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群体事件可以看出,涉及到基层群众的案件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要加强基层司法建设,一要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二是强化监督机制,判案前更多地听取群众的意见,权衡利弊,在合法的前提下,更多地考虑合理性,如果合法的判决却得不到大多数群众的认可,我们是否反思法律的合理性;三是强化追责制度,法官判决结果,体现的是整个司法的态度,法官责任重大,其分管领导、“一把手”等同样有监管责任,连带追责,才能让相关人员提高警惕,善待自己的工作,认真审视自己的责任。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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