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据9月17日《经济参考报》报道,记者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近期将出台。据透露,其中提出了具体措施解决“医生从药品中拿提成”问题,将“暗扣”变“明扣”。暗扣是指药品分销企业给医生个人的提成,明扣则是将暗扣这种暗箱操作的做法变成医院与药企之间的讨价还价,医院将这笔收入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
有几分胜算?
在这个摸不到对手底牌的“二次谈判”,药企一方面要把的“公关”费用加在药价里,另一方面,因为不清楚准确的供货数量,难以测算供货成本,还会多多少少在药价里留点余地。而这也正是药价虚高的关键环节。
药企把“暗扣”变成“明扣”与院方统一谈判,的确可以减少分散议价的成本。但是在上面这种药品招标采购的体系当中,药企完全无法与医院地位平等对话,更像是等待临幸的妃子。既然是药企求着医院买药,那么难保不会演变成面上一套底下一套:医院要收一道钱,科室及医生的回扣还是要给。如果真是这样,药价还会不降反涨。【详细】
难除“以药养医”
从这一点来看,此次《意见》要解决医生拿药品提成吃回扣的问题,是好事。但如果这种改变,只是从以往医生与药企之间暗箱操作的“暗扣”,变成医院与药企间讨价还价的“明扣”,甚至医院还要将这笔收入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这种数字上辗转腾挪的游戏,恐怕只会给公众带来“换汤不换药”的观感。并且,不合法的“暗扣”变成合法的“明扣”,也给了医院太大的议价与利益空间。其结果很可能是,在并不透明与对称的价格信息下,患者继续被迫承担高药价,难以从根本上废除“以药养医”。【详细】
“暗扣变明扣”行不通
想将“暗扣”变成“明扣”,其实属于一厢情愿。在医院与药企面对面、公对公的时候,“明扣”是毫无作用的,因为药品的招标政策和药价的加成规定,已经明确给药品的底价和其在医院的上浮空间画下了不可逾越的红线。正由于如此,药品的“暗扣”才会大行其道,它就是要在暗中起作用,让医生多开自己的药。也正由于如此,药品回扣的“明扣”既师出无名,又要冒着被人指脊梁骨的风险,更在实质上至多只能起到“暗扣”的作用,医院与药企怎么可能舍“暗扣”而选“明扣”呢?【详细】
何不问患者?
对患者来说,意味着还没有赶走狼,却又来了虎;二是暗扣虽然有所遏制,但明扣因为有了“合法”名义,变得肆无忌惮,对患者来说也不是好消息。简言之,无论哪种情况,患者的负担都没有从根本上减轻,甚至有可能变得更重了。
不管怎么改,医改的方向应该让患者真正得实惠,否则就会让老百姓大失所望。为此,在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前,不妨多倾听老百姓的意见,多真诚地遵循民意。而从暗扣变明扣看,民众的意见没有在场,起码没有有效参与,否则也不会出现今日之局面。【详细】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羊毛出在羊身上”,暗扣也好,明扣也罢,药商花的“冤枉钱”最终是要摊到咱老百姓的头上啊!没有惠及患者利益的医改意见,无疑是不痛不痒的改革。改来改去,患者“看病贵”的问题依旧得不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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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