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暗扣”变“明扣”,何不问患者?

2012年09月18日 08:44   来源:西安晚报   秦淮川

  对药品流通行业变革发展具有指导性的《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期将出台。消息人士透露,为解决医生拿药品提成问题,将“暗扣”变“明扣”。暗扣是指药品分销企业给医生个人的提成,明扣则是将暗扣这种暗箱操作的做法变成医院与药企之间的讨价还价,医院将这笔收入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9月17日《经济参考报》)

  药价虚高,医生吃回扣难辞其咎。有医药代表透露,“虚高药价里那块最肥的肉,被拿回扣的医生吃了。”而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原司长朱幼棣更是怒斥:“医生成了最大的药贩子,为数千年来所未有!”医生是不是最大的药贩子,存疑,但医生吃回扣成为导致药价虚高的重要因素,患者负担加重,却是不争的事实。

  规范医院药品的流通程序,解决医生拿药品提成问题,这是好事。在医生吃回扣成为潜规则的现实语境中,此举有利于规范医生职业道德,减少医生寻租机会。其实,前不久卫生部发出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的“五不”,其中就有一条,严禁医生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医生吃回扣本来就不合理合法。早在2008年11月21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指出,医生收回扣不再仅仅属于职业道德或者纪律的范畴,而被归入商业贿赂,可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量刑。如此不合法之举,不管是暗扣还是明扣,都应该属于严厉打击之列,而不应该换一种面具抛头露面。

  欲将暗扣变明扣,何不先问问患者,问一问患者有没有得实惠,问一问患者同意不同意?根据并不诡秘的现实体验,一旦将暗扣变明扣,往往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暗扣仍然暗流汹涌,而明扣堂而皇之地存在。

  对患者来说,意味着还没有赶走狼,却又来了虎;二是暗扣虽然有所遏制,但明扣因为有了“合法”名义,变得肆无忌惮,对患者来说也不是好消息。简言之,无论哪种情况,患者的负担都没有从根本上减轻,甚至有可能变得更重了。

  不管怎么改,医改的方向应该让患者真正得实惠,否则就会让老百姓大失所望。为此,在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前,不妨多倾听老百姓的意见,多真诚地遵循民意。而从暗扣变明扣看,民众的意见没有在场,起码没有有效参与,否则也不会出现今日之局面。

  医改很难也很复杂,特别是药品流通行业存在一条众所周知的灰色利益链,要改革必然遭遇重重阻力,不是拿出革除回扣的决心,而是暗扣变明扣,显然折射出相关部门的妥协之意。有时候妥协有其必要,但事关公共利益,就应该大刀阔斧,否则改革就会异化,无法深孚民意,到最后改革变得名不副实。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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