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价格战仍在继续:近日,一张库巴CEO丁东华哭得撕心裂肺的促销广告,几乎占据了羊城户外广告的醒目位置。而苏宁易购和京东也不甘示弱,前者仍承诺“贵过京东,差价两倍赔偿”,后者则推出“买300元送1000元赠券”的大型促销活动。(9月14日《信息时报》)
虽然国美、苏宁和京东的价格战被发改委定性为“价格欺诈”,但由于发改委的处罚“雷声大雨点小”,在三大电商纷纷认错并表示改正之后,价格战依然没有停止的迹象,“价格欺诈”依然在不折不扣地进行。
其实,哪怕发改委的处罚“非常到位”,因为犯错成本太低,也无法对电商形成有效的震慑和监管。因而,惩治电商还必须消费者主动大胆“亮剑”。
按照2010年修订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按照这个规定,如果仅仅实施经济处罚,纵然是五倍罚款或50万罚款,根本伤不了三大电商的皮毛,反而是为三大电商“抠痒”,不仅让三大电商感觉很舒服,而且帮助他们节约了成百上千万元的广告费用。三大电商在打这场价格战之前,无疑已经认识到了这是一笔“花小钱赚大钱”的生意,因而誓将这场价格战一打到底。
处罚规定没有威力,最高处罚犹如搔痒,吊销执照尚不够格,电商大佬怎不“明知故犯”、小错不断、一犯再犯?发改委已经揭穿电商大佬的骗人把戏,关键是看消费者信与不信。如果消费者相信,从此不买电商大佬的商品,久而久之,电商大佬必定死路一条;相反,如果消费者不信,依然对电商大佬的商品趋之若鹜,那么,无论发改委如何处罚,电商大佬必定“越打越勇”。
事实上,我国针对网络销售这一块的相关法律法规仍然缺失,目前电子商务立法正在加紧补缺。尽管如此,立法打击依然治标不治本,行政干预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真正的处罚之剑掌握在消费者手中。一方面,发改委要提供电商大佬的准确信息,严打其欺诈行为;另方面,消费者要擦亮眼睛,看穿电商的真面目,攥紧手中的钞票不要轻易给了电商。特别是对于“有前科”的电商,如果相关部门没有宣布“解禁”,消费者最好不要个人行动,倘若老是“好了伤疤忘了痛”,那就正中电商的下怀。
整治电商“价格欺诈”,发改、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必须携起手来,众口一词说“不”;消费者千万不能在被“忽悠”之后依然在网上商城大举下单。只要监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只要消费者切实看好自己的荷包,双管齐下、心心相通,纵然电商有天大的本事,玩尽所有绝招,使出浑身解数,也不能让自己赚得盆满钵满。相反,电商只有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做生意,才是立身之本和生存之道,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不断做大做强!(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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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