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资源资产化是实现城镇化的可行途径

2013年06月27日 17:23   来源:中国经济网   
    城镇化该怎么搞·独家系列述评④

    实施农村资源资产化是实现城镇化的可行途径

    随着2.6亿农民的进城务工,在我国广阔的农村,有大量散落各处的农田早已闲置甚至荒芜,并有大量的宅基地空置。通过实施农村资源资产化,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为农村所有的土地、山川、河流和农民宅基地、农业用地等资源办理使用权证或收益权证,农村通过复耕腾出的村镇建设用地指标,由国家成立“全国建设用地指标交易中心”收储(下称“收储中心”),解决城乡建设用地流转间财富的有限转移,实现土地指标完全市场化和可流动性。同时,在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吸纳社会资本,成立“农业用地土地银行”(下称“土地银行”),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流转问题,保障农民从土地流转中实现收益。

    例如,在城镇化过程中,国家通过制定战略收储计划,保证全国农业用地平衡,任何一地每整理出100亩农村建设用地复耕,国家就释放100亩城市和城镇建设用地。直接带来的效果是将极大地推动农村剩余建设用地向未来农业用地的转化,城市和城镇又将获得大量的建设用地指标。

    经过测算,通过城镇化进行农村建设用地有序复耕,可增加5亿亩的建设用地指标,其中3亿亩用于城市未来建设发展,1亿亩用于城镇建设,可解决城市、城镇建设用地的基本要求,还可增加1亿亩农业用地,加上全国现有19亿亩耕地,可长期实际拥有至少20亿亩的耕地,有效保护18亿亩红线,从而更加保证我国粮食安全。

    以广东某县试点新型城镇化。该县有100万人口、100万亩农村建设用地,县城人口20万、农村人口80万,城镇化率相对较低。按人均1亩地计,散落在农村各处的这80万亩建设用地价值有限。通过城镇化,该县将80万亩农村建设用地腾出50万亩通过土地改良后形成农业用地,“收储中心”以50万元/亩收储该县腾出的50万亩建设用地指标,支付2500亿,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城市以100万元/亩(在广州、深圳、中山等大中城市周边拍卖已达数百万元有点甚至已超千万元)向“收储中心”购买收储的建设用地指标,国家收入5000亿。通过“收储中心”交易,该县实现了土地价值最大化。城市获得了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指标,城镇化发展也有了资金保障。

    剩余30万亩用于安置80万人城镇化,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设若干个小城镇。按人均80平方米建筑面积带道路、生态绿化、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养老院等公共配套建设,形成6400万平方米建筑,综合建安成本按3000元/平方米计算,该县需建设资金1920亿,结余580亿。此举一方面实现让农民不花一份钱就能获得满意的住所,化解农村拆迁难题;另一方面结余资金还有能力解决80万人口的医疗、养老等可持续发展需要,还有剩余可用于发展基金,来形成他们未来的红利。而6400万平方米建筑仅需10万亩土地,剩下20万亩预备给企业,农民可变身为产业工人,身份的转变将可保障农民就业和收入的可持续性。

    通过“收储中心”交易,完成了城市、城镇与农村之间的财富转移,可根本解决城镇化资金问题,扣除国家融资成本,还能实现国家财政盈余。事实证明,如果让广州、深圳等地拿100亿去支持该县发展是困难的,但如果通过购买建设用地指标的市场机制,就可以形成一个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和城镇化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

    这样,通过一个城镇化的系统设计,不但有了若干个漂亮的小城镇,还解决了农村的综合问题,实现了依靠内需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经济的同步发展到共同富裕,让农民变成真正的市民,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其在解决三农问题上至少产生三个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是农村人居环境、生活环境提高和改善了,同时辅于有更好的文化设施、更好的教育、更便捷的公共交通、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和更优美的生态环境,让其享受到城市同样的综合配套服务,可逐步化解现有农村的医疗、养老、教育和社会治安等综合问题,同时可深刻改变我国农耕社会几千年积累下来的根深蒂固的落后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观念。

    二是农民把闲置的农田置换成土地使用权证存入“土地银行”,可形成大量的农业用地资产。“土地银行”依据使用权证,保存完整的土地方位资料,便于企业组织连片的农业用地进行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例如,几个股东想组建一个万亩的农业企业,不用找每一户农民,只要按照土地要求,直接向“土地银行”办理土地有偿转让使用,省去了与每户农民进行协调的大量成本,一方面对于规模化经营的农场主或农业企业,能够顺利实现大规模土地经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另一方面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的升级,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产品深加工业的建立和发展。

    三是通过土地使用权证的转让,农民可获得稳定的“利息”收益并自然成为产业工人。例如,随着一批大型农业企业的建立,原有第一产业产生规模经济,整体实现集约型、生态型发展,农民可自然变成农业产业工人或中小农业企业、加工业企业主或股东,一方面实现农民身份向第二、三产业配置转变,从社会保障、福利等多角度成为“城镇人”,自然解决“社会二元结构”问题;另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解决了农民长期的生存问题。其结果是大部份农民工不用再到城市打工而能就地获得满意的工作,又可以把一部分农民工引回属于自己的城镇,有利于城市、农村的社会稳定,有利于化解“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物价高企、房价飞涨”等城市通病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等农村综合社会问题。

    (杨阳腾 王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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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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