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喜羊羊”不如教育“灰太狼”

2013年06月27日 11:20   来源:荆楚网   郭元鹏

  针对近期校园性侵案频发,广州市拟立法规定学校要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防性侵教育。《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昨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上二审,新增“防性侵教育”内容,但其执行力度遭到质疑。草案中“家长不得让未满10周岁的子女独处”的规定同样遭遇惩处力度不足难以有效施行的问题。(6月26日《广州日报》)

  性侵教育入法是件好举措,这对孩子防范色狼来说会起到一定作用。但是,这样的举动在严防校园性侵害案件发生上,却有点本末倒置。教育“喜羊羊”真的不如去教育“灰太狼”。或者也可以这样说,在教育“喜羊羊”的同时,更要好好教育一下“灰太狼”。

  对于孩子来说,学会了防范性侵害的知识,是有着一定的好处。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一个事实,那就是孩子还很小,根本就不具有防范的能力。知识再到位,也只能是理论知识,不具有实践意义。对于初中生、高中生来说作用会大些,对于幼儿园和小学的孩子来说,懂得了知识又能如何?正如弱小的“喜羊羊”,它还不是每次都被“灰太狼”抓到吗?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灰太狼”蠢到会让到口的肥肉遛掉?面对一个成年人,小孩子就是那个“喜羊羊”而已。

  试想,如果善良的民众也有了防范犯罪分子的意识和知识,可是,突然而来的是一个穷凶极恶、手持凶器的犯罪分子,他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那么,我们可以来换一种思路。性侵入法可否只当做一种辅助措施,我们在教育“喜羊羊”如何去防范“灰太狼”的时候,是不是需要把重点放在教育、惩罚“灰太狼”上,从源头上来防范。当然,这个“灰太狼”不见得就已经是个“灰太狼”了我们才开始教育,要对那些有可能成为“灰太狼”的群体加强教育。校园性侵害案件发生的主体就两个群体,一个是教师,二个就是学生。

  从这个思路来看问题,我们解决了可能出现的“灰太狼”也就能保证了“喜羊羊”的安全。一者,我们要提高教师准入门槛,招聘教师首先要考量的就是德行;二者,对教师、校长要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让他们知道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恶果,一旦发生,那就会搭上身家性命;三者,仅仅在教师中普及法律知识还不行,要有有效的监管,是不是可以考虑在每所学校都成立“性侵害防范办公室”,让女性教师参与,并与当地公安机关加强联系。

  校园性侵害案件的防范是一个大课题,既要让孩子们懂得一些知识,更要让成年人懂得法律,还要有很好的监管。不让10岁的女孩独处并不是个好办法,有的地方不是也发生了同时性侵害几名女孩的案件吗?

  一句话,我们在教育“喜羊羊”的时候,更需要教育的是“灰太狼”,没有了“灰太狼”,“喜羊羊”才能开心、幸福的成长。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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