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同工同酬”新规成为纸上权利

2013年06月27日 08:30   来源:合肥晚报   苑广阔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6月25日《南方日报》)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看点有很多,最为受到广大劳动者关注的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这也就意味着,至少在劳动报酬,福利待遇上,全国数千万的“临时工”不用再继续扮演用人单位“二等公民”的角色,不用再忍受干一样的活,出一样的力,但是却拿更少的钱所带来的不公平感与被剥夺感。

  但是,有了“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还只是第一步,关键还是要看落实。一方面,需要劳动部门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一旦发现有用人单位不按新《劳动合同法》办事,就要深入调查,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其得不偿失,不敢再犯;另一方面,各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为劳动者维权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对于那些有法律不遵守,有规定不执行,肆意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接到劳动者的投诉以后,劳动部门就应该及时介入,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做出处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且防止用人单位事后“报复”劳动者。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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