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辽宁抚顺城管打人视频引发广泛关注,5月底延安城管执法打人再度引爆舆论……而这些事件的调查结果如出一辙:肇事者是临时工。近年来,在涉及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与群众的冲突事件中,“临时工”往往成为直接责任人,此现象引发了公众广泛的质疑和批评:为什么“惹事”的总是“临时工”?(6月19日《今晚报》)
何谓临时工?其实从1995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后,所谓的临时工和正式工已经没有分野。在现实中,临时工广泛是指存在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的劳务派遣员工。在这些单位内,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编制员工几乎做着相似的工作,但待遇的差别巨大。存在的问题是同工不同酬,更深层次的矛盾则是劳务派遣员工在出现事故之后的“替罪羊”。如此一来,这些临时工付出的同样多,得到的却是正式员工的零头,关键时刻还需要充当“替罪羊”,可谓处于底层的底层。但不可否认的是,劳务派遣制度的员工依旧有非常大的市场,不是存在即合理的翻版,而是有着诸多现实的因素导致。
作为用人单位来说,使用劳务派遣制度的员工首先可以节约成本。其次可以在关键时刻推卸责任,可谓一举两得的决策。这也成为劳务派遣制度员工存在的根本推动力,说明存在着巨大的市场需求,源源不断地需求让更多的单位希望采用这种既能够节约成本又能够推卸责任的用工方式。即使,他们的待遇得不到保障。因为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外在形象也成为一个看上去很美的假象,让无数的用工者甘愿成为劳务派遣制度的员工。但是,他们并没有注意到这其中的隐患和陷阱,只是知道其中的富丽堂皇罢了。
作为应聘者个人来说,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就是,在这些单位中,他们是希冀着有一天能够转正成为编制内的员工。对此,笔者有着切身的体会。作为劳务派遣制的员工有过一年的时间精力,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需要的就是一个何时能够转正的期盼。在这样的期盼之后,艰难度过每一天的时光。这是劳务派遣制员工的可悲之处,当然也是可怜之处。他们没有更多的选择,在这样的外表光鲜的单位里。只是希望有一天会转正,也成为众多的人落入其中的陷阱。因为转成正式员工总是那么遥遥无期,犹如吊足了胃口一样,最终还会是一场空的结局。
从法律规范角度来说,尽管,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有着对于劳务派遣制员工的各种约束。比如规定只能在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岗位使用。但是,由于这样的规定没有具体而强制的落实措施直接导致毫无约束性。所以说,临时工作为劳务派遣的变种,总是很受伤。一方面有着用人单位的巨大使用量,另一方面个人有着自身的期待,而法律制度的漏洞又给用人单位钻了空子。于是,在现实中各种事件出现的时候就会出现“替罪羊”的现象。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