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城管“临时工”不应成为万能的“遮羞布”

2013年06月05日 09:27   来源:荆楚网   徐友才

  6月4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党委就媒体反映的“5月31日城管监察支队凤凰队执法问题”作出回应,对于5月31日执法当中的所有相关人员,一律予以停职、待岗调查。同时,该市城管局联合调查组还公布“双脚跳起踩踏商户”的男子为临时聘用人员。(6月4日人民网)

  现在的社会不知怎么了,一旦不光彩的事情被曝光,十有八九会说:“是临时工干的!”好像犯事儿的人一旦被贴上临时工的标签,单位和负责人就会一下子把自己的一切责任都给撇开了。

  笔者仔细盘点,近年来只要执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公权力单位出了不光彩事情,一般而言“罪魁祸首”都是“临时工”。 四川南充地方海事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打牌被曝光。南充地方海事局先是做出了当事人作检讨并罚款十元的处罚,后来又把涉事的四名员工全部辞退。并且强调,打扑克的都是临时工。福建泉州一名初三学生因嘲笑3名穿行政执法制服的人在街边撒尿,遭对方暴打,被打学生脑震荡且全身是伤。丰州镇党委书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李某等三名执法队员是刚招进来的临时工。江苏宿迁3城市管理者驾无牌照执法车连酿两起交通事故,致一12岁女孩重伤,一5岁男童及其祖母当场死亡。司机逃逸,凌晨被抓。当地镇长称肇事城市管理者人员是临时工。……

  5月31日延安城管人员“双脚跳起踩踏商户”的居然还是“临时工”。为什么坏事都是“临时工”干的?话又说回来,就算是临时工,那临时工也是代表着某一个执法部门的形象,应该有人带、有人管;应该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服从单位领导。既然这样,那么临时工出事了,带着、管着的正式工甚至是领导们,难道能逃脱其咎吗?难道处理了临时工就能敷衍搪塞了吗?

  各地频频“临时工”违法违纪事件,究其原因是我们少数地方少数部门以及少数党员干部的宗旨服务观念淡薄,党纪法规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漂浮,严重脱离了群众。他们不是将群众当做亲人,当成衣食父母,而是自以为是、高高在上,处处凌驾于人民之上。一旦出事,就拿“临时工”当成挡箭牌和“救命稻草”。

  但我们应该牢记:“临时工”不应成为万能的“遮羞布”。只有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我们才不会出现类似“双脚跳起踩踏商户”的丑事,才能够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和爱戴。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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