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遂宁女城管长期公车私用去小区打牌。记者向遂宁开发区城管了解基本属实,女城管不是“编制内”,但确属于公车私用,已经被停职检查,并扣罚绩效,当事中队负责人被领导约谈。
这不禁让笔者联想起之前有关临时工的报道:领导的公车违章,把开车的司机说成临时工;城管局执法车的司机酒驾肇事后逃逸,就把肇事者说成是城管局的临时工……仿佛只要把当事人说成是编制外的临时工,当事人所在部门就增逃避担责。这种想法不仅异想天开,这种推卸责任的做法更是招人唾弃。
笔者认为,将“临时工”当成推卸责任的“万金油”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逻辑。首先,临时工在相关部门工作,就应该说到该部门的管理。并不能因为其“临时工”的身份,就可以脱离部门制度和规定的约束。如果临时工违反规定,其所工作的部门必须为管理不善承担责任。其次,无论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在公共场所都代表着部门的形象。临时工也开单位的公车,临时工也穿单位的制服,但是临时工不会在脸上写出“我是临时工”。在公众眼里,这些人都是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其一举一动代表着部门。如果部门管理者因为“临时工”的身份而忽视对其的管理和教育,那就是管理者认识不到位。甚至,在一些部门领导的认识里,“临时工”早就成了替其“背黑锅”的“万金油”。只要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加以施压,“临时工”就会在“适当”的时候站出来给领导当“挡箭牌”。
也许一些部门认为,用“临时工”当“挡箭牌”是自己“金蝉脱壳”的妙招。熟不知,这种做法早就被公众识破,在公众眼里,这种做法无非就是在推卸责任。如果让相关部门或媒体查处,部门发言人口中的“临时工”其实就是编制内的人员,不知到时候该部门讲如何收场。“临时工”不是推卸责任的“万金油”,如果一些部门还要拿“临时工”出来说事儿,只会让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散落一地。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