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扩围已确定“向增量开刀”的思路,下半年将是试点扩围的关键时点。(5月29日《中国证券报》)
对于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多位业内人士及专家认为这是房地产调控“去行政化”的风向标,因此对其寄予厚望。从理论上讲,房产税能够增加房屋持有者的税收负担,在持有成本增加的情况下,就会倒逼持有者出售住房,挤出空置房屋以增加市场供给。由此可以看出,房产税发挥功能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税收征收要让投资者感到成本压力。但目前只对增量房征税而对存量房网开一面,对于那些已经入市的投资者来说,就感受到不到税收成本增加的压力,自然也就无法对他们进行调控。所以,只对增量房征税而对存量房免征的税改思路,值得商榷。
另外,即使普遍征税,也不一定能够有效打压房价,促进房价合理回归。这主要是因为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手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中核心因素就是价值规律。税收调节发挥作用有限,而且还必须依靠其他因素,比如法治环境和人们遵守法律的意识等。如果纳税人逃避税款,征收房产税也起不到调控作用。目前房产税改革正面临这种难题,比如房屋信息难以核实、征管水平跟不上等,都制约着房产税改革。
其实,房地产市场化之路并非只有房产税改革。一级土地的市场化改革是关键,也是影响供求关系的基本面。房价居高不下,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土地成本较高,而土地成本较高的原因是一级土地市场由政府垄断经营,无法依靠市场机制进行配置。所以,调控房地产离不开土地的市场化改革。
目前房价利润远远大于资金使用成本,导致投资投机需求旺盛。假如一年100万贷款的利息为10万,而用100万贷款购买一套房产,一年能升值20万,扣除利息之后还能赚10万,所以很多人贷款投资房地产。
在土地市场化改革没有启动、资金使用价格仍由政府垄断的情况下,单独推出房产税改革,既改变不了房地产总的供求关系,也不能打击投资投机需求。比如房产税试点扩大后,一套100万的房产缴纳2万元的税收,对10万元的利润来说,还能赚8万元。如果房地产投资利润比投资实体经济利润丰厚,投资者仍然会投资房地产。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房产税试点扩大,增加持有成本,会将税负转嫁,进一步推高房产价格,导致调控失败。新版“国五条”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就是一例,这部分税款总是被加之于房价中,由购房者承担。
积极推进房产税改革,使房地产调控“去行政化”,可以说是大势所趋,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释放制度改革红利的重要载体。但是,房地产市场化改革决不能只局限于一个税收要素的改革,更不能在改革房产税时避重就轻,只针对增量房征收而不管存量房,使得税收调节出现明显的不公平,加大贫富差距。(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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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