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年内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而在当下社会对房产税有所期待又有所怀疑的情况下,探讨其最终能否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首先就要了解,虽然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但也不是万能的,不能认为经济出现问题,如房价上涨,只要征税就能解决。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有很多,税收调节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房产税在沪渝两地的试点工作虽然没能对房价产生明显抑制作用,但征收房产税可以影响政府收入格局,优化税收体制。当前,大部分城市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的是土地出让金。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土地价格越来越高,导致政府对卖地有了更大依赖性。但这是不健康的市场表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可能永远依赖土地出让金。而开征房产税,正可以改变当前这种扭曲的局面。房产税征得的税款,可以作为政府财政收入一个稳定的部分,将这部分资金应用于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中。
目前,房产税试点扩围已具备一定条件,可以实施对房产税进一步的推进工作。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此前表示,目前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已完成,到今年年底,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应该完成联网。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也公开表示,预计2014年6月底前将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关于新增试点城市的执行方案,笔者认为,首先应根据各地情况制定政策,采取针对性的差异化措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房地产市场的供求也存在差异,因此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
其次,创造条件,逐渐将重点放在对存量房的征收上。在已经试点的两个城市中,上海方案只针对增量房,而重庆方案则偏重高档住房,涉及存量与增量。随着改革不断的深入,在基础数据掌握全面和各项政策明确的基础上,下一阶段的工作应该逐渐以存量房为主要征收对象。
再次,在税率方面,上海的税率分0.4%和0.6%,如果房屋单价超过每平方米27740元,则按0.6%征收房产税,若低于或等于这个价格,则按0.4%征收。重庆税率为0.5%至1.2%。笔者建议在试点地区参考上海经验,将初级税率定在0.4%-0.6%之间。但根据不同类型的存量房,应该采取分级制度,以打击囤房者的投机行为。
总之,房产税改革在我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任何一项改革都要符合中国国情,要遵守客观经济规律,制定各项政策更要深入调查研究,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作者是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