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水泼官员被拷游街”谁该反省?

2013年05月29日 09:31   来源:荆楚网   张继

  日前网络流传说贵州省赫章县可乐乡一名“13岁女孩被铐游街”。当地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这一事件,已对有关情况展开调查,相关人员被停职接受调查。(5月28日新华网)

  面对网络传说,我们不能听信任何一方,唯有等待第三方及时介入还原事实真相。但从可乐乡政府方面透露的信息来看,至少有三个问题值得反省。

  首先为民办实事要得法。可乐乡推行“多彩贵州文明行动”本是一件惠民工程,目的是为老百姓营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可乐乡作为赫章县的西部片区中心,集镇人口8000多,赶集人数多达30000余人,这说明该镇是一个经贸交易大镇。政府整治街面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疑是为了提升镇域经济和总体形象,从这一点而言,群众应该大力支持才对,为啥会出现诸多阻力呢?这说明乡政府在实施“多彩文明行动”时,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致,还不够到位。

  其次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自己明知道是赶集日子,面对几万人的场面,为啥要采取如此激烈的措施呢?既然已经完成取证工作,完全可以依法采取更为稳妥的办法,况且与一个13岁的小女孩发生纠葛本身就值得商榷,对小女孩进行“被铐游街”更是不可取!难道其背后真的存在有组织有预谋的“打击报复”?难道自己就没有反思一下工作方式方法问题?在处理涉及民生利益的关键问题时,简单甚至粗暴的方式只能激化干群关系,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最后是法治思维淡漠。推进“多彩文明行动”,必须要首先做到依法行事。在整治街面环境秩序前,要提前发布相关的公告和制度规定,并做好商家的思想动员工作;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好取证工作,在处罚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法,不能想当然的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在没有掌握小女孩具体事情时,就贸然采取强制的措施,并游街示众,这是典型的乱权行为,如果一个地方的领导人都缺乏基本法治思维,如何保障地方长治久安?如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从当地党委政府的反应来看,对相关人员采取停止接受调查的方式是应该的,这也间接说明可乐乡的做法是存在问题的。中央一再强调“要把群众利益始终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显然可乐乡还做到远不够。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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