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联通广西桂林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联通)召开会议,为该公司沃易得营销活动业绩考核排名最后三位的部门分别颁发“王八奖”、“蜗牛奖”和“乌龟奖”,并要求这些部门经理穿上有印有“王八”字样的黄马甲上班。有关照片在微博上被广泛转载后,引发社会热议。(5月28日中国新闻网)
广西联通作为央企的地方分公司,开展业务营销活动,进行业绩考核,实施奖惩,都没什么可说的。对业绩排名靠后的,适当扣发效益工资,哪怕颁发个“蜗牛奖”,也都说得过去,但颁发“王八奖”、“乌龟奖”,还要求部门经理穿上有印有“王八”字样的黄马甲上班,就大有问题了。对此,桂林市总工会5月27日明确表示,这种做法是对职工人权的侵犯,表示坚决反对。笔者对桂林市总工会旗帜鲜明的表态,无疑是赞成的。
作为动物的王八、乌龟同蜗牛一样,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爬行缓慢。公司领导和组织者为业绩考核排名靠后的部门,颁发以这些爬行动物冠名的奖项,本意可能是喻示他们业务发展落后,并以此作为惩戒。如果仅限于此,尚可谅解。
问题在于,王八、乌龟除了具有爬行慢的特点外,人们在平日还常常用来贬损和侮辱人格,用“乌龟王八蛋”这样的话来骂人,以“王八”、“乌龟”影射媳妇红杏出墙、男人戴了“绿帽子”,等等。因此,广西联通给下属部门颁发“王八奖”、“蜗牛奖”和“乌龟奖”,并要求部门经理穿上“王八”马甲,不管动机如何,客观上已经起到了侮辱人格的作用,亦即侵犯了职工的人权和尊严。若属无意,说明广西联通管理层头脑简单,素质不高;若是有意为之,其性质就显得有些严重。人们不禁要问:作为国有上市公司,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是如何体现的?管理者的头脑中是否还有法治和人权观念?
让公民有尊严地劳动、工作和生活,是中央一再倡导的,也是时代的要求。目前,中国联通广西公司5月26日凌晨在其官方微博上回应称,已责成桂林分公司领导班子向员工道歉,并启动了调查程序,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当然,我们期待的不限于此,还希望更多的企业能够引以为戒,不能让类似的荒唐事频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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