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情侣早已成寻常一景,可如果要将这一段段恋情登记在案,再配上个“爱情顾问”指导学生该如何谈恋爱,如何和平分手,你愿意吗?日前,汉口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推行“恋爱登记制”,对该院恋爱的学生进行摸底,并由老师充当恋爱学生的“爱情保镖”,调解情侣争吵,开导分手恋人,防止失恋者做出极端的举动……对此,掌声和非议声纷至沓来。(3月25日《楚天都市报》)
大学里恋爱竟然也要登记,私密化的甜蜜经历也要被校方强行追踪与调和,汉口学院这个所谓的规定,想想就让人挺不自在,招致众口汹汹的议论也是自然的。我当然不否定当事学院“合理引导”的初衷,但恋爱登记制注定是行而不远的,或者说会是名存实亡。在对个人空间的过度管制与隐私权的自发保护间,大学生们“天然”地会倾向于选择后者,甚至采取出种种“虚与委蛇”的对应手段来,最终让“恋爱登记制”难以达到校方的管控目的。
很显然,“恋爱登记制”不过是出自一种习惯性的教育管理冲动。换而言之,支配此种制度出台的,仍是根深蒂固的“不把学生当公民”思维。大学生们多是成年人,恋爱是他们成长过程中的必然经历,它关涉公民隐私,也是成年公民完全可以自治的。大学执意要摆出一副“老大哥在看着你”的表情,还是只把学生当作“管理对象”,而忽略了他们的公民权利与自治能力。
倘若探究得更深入一些,说到底“恋爱登记制”依旧只是大学校园里无处不在的行政主义的一个剪影。此种行政主义的特点是:过度忽略学生的主体性而依赖于行政命令下的治理效果。这不免令人想到龙应台所说的“幼稚园大学”。所谓“幼稚园大学”,它表现在生活上,就是教育者采取怀里“抱着走”的方式;表现在课业上,就是教育者用鞭子“赶着走”的态度,而它们都说是“为学生好”。诚然,今天我们的大学与龙应台文章中的大学已有很大的区别,但如果不把学生当作“成人”来宽容对待,培养出来只会是同样的没有自治自律精神、只会盲目服从权威的幼稚大学生,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大学究竟该如何来对待早已不容回避的学生恋爱现象?在我看来,祛魅、脱敏比单一的管制手段更重要。前不久,北京市教委公布了北京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大纲(征求意见稿),要求北京市高校在心理课上教授学生们怎么去谈恋爱。如果大学管理者硬要表明对待学生恋爱的明确态度,北京的恋爱课程安排就是恰当路径之一。以授课而非登记的方式介入学生恋爱现实,这表现出了校方对待这类现象的自信式开放态度,它既不让自己陷入可能疲于奔命的细微化管理,也经由脱敏式的教育形式,更好地引导学生认知到了恋爱的本质与技巧,从源头上减少了不良恋爱事件的出现,其效果无疑是事半功倍的。
一起大学“恋爱登记制”规定后,有人叫好,呼吁管理情感把控能力不强的大学生,有人反对,认为私人化的爱情校方无需插足,但恕我只看到了一条“不把学生当公民”的大学管理新闻——它是“恋爱登记制”中最大的败笔,像极了一个大学低水平管理的标签。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