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温州金融改革 民间借贷需确定"利率红线"

2013年03月21日 06: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按照温州的金融改革方案,提出的借贷资金年利率红线是48%。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可放至48%,亦即月利率4%。如果某企业向借贷机构借100万元资金,一年仅利息就要支付48万元。

    虽然按照温州有关方面提供的数据,温州的民间借贷,最高年利率超过120%的也比比皆是。48%与120%相比,已经大大降低了。

    粗一听,似乎很有道理。但是,仔细分析又不难发现,所谓的民间借贷利率超过120%,只不过是一种近乎于掠夺的借贷行为,是对经济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借贷行为。如果认为这样的现象也能接受,甚至能够纵容,就等于将经济向坟墓里边推,向崩溃的边缘推。

    通过利率改革,提高“利率红线”,可以让民间金融从地下走到地上、从阴暗走进阳光,但是,如果将“利率红线”定得过高,大大超出实体企业所能承受的范围,仍然无法解决金融对经济的负面作用与影响,不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因为,不管是何种改革,也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改革,前提都必须是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从而提高整个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

    要知道,按照目前中国实体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条件,别说是120%,就是48%,也没有几家企业能够承担。所以高利贷大行其道,并成为实体企业不得浸入其中的行为,恰恰说明中国在金融改革和发展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说明中国的金融企业没有与实体企业形成互动,金融对经济的正面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如果金融行为已经脱离了经济可承受的能力、可接受的筹码。短期内,或许矛盾不会立即爆发,长期看,必然是危机四伏、风险叠加。总有一天,金融散落于经济身上的炸药,会产生巨大的能量,将整个经济炸毁。

    而事实也反复证明,前些年房地产业和民间金融业的暴利横行,已经使社会资源出现了不合理、不规范的流动,大量资本从实体产业流向了房地产市场和地下金融。特别在房地产市场受到政策调控的情况下,地下金融更是成为社会资本狂舞的平台,成为摧残实体经济的生化武器。凡是染指地下金融和高利贷的企业,没有几个是能够健康地活下去的。为什么这几年老板跑路的现象十分严重,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民间借贷让这些实体企业老板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没有了继续活下去的条件。

    如果过度强调借贷机构的利益,将“利率红线”定得过高,就等于将高利贷合法化,等于承认借贷机构蚕食其他企业的利益是公法的、公平的。那么,“全民放贷”的问题就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实体企业的利益就得不到有效保护。而社会资本也会继续向着民间金融等虚拟经济领域快速转移,最终,使实体经济“空心化”的问题更加突出。那么,振兴实体经济的口号,也就会变成一句空话。

    温州的金融改革,特别是利率改革,不仅要充分考虑到借贷机构的利益,更要充分考虑实体企业的利益,考虑整个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分配,要符合国情,特别是中小企业都是低端制造、低端加工、低端生产的国情,而不是顾此失彼。至于地下金融利率超过120%的问题,则完全可以通过严厉打击解决,而不是因为地下金融利率超过了120%,所以民间借贷的“利率红线”也可以无限制地上调。更何况,这样的上调与现行法律也存在很大的冲突。(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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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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