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谁说“低俗”

2013年03月05日 08:13   来源:钱江晚报   洪信良

  网络反腐恰恰说明公众的公民素养在提高、法治意识在增强。

  “微博一转,围观千万”,在网民围观下,碎片化信息每每拼凑出事件原貌,从而倒逼反腐进程,这样的网络反腐热潮正悄然改变着我国的反腐格局。但一些两会代表委员表示,网络反腐如不用制度加以规范,负面效应将影响反腐效果,比如一些低俗化、娱乐化的网络反腐倾向容易形成集体性的非理性力量。

  一朵玫瑰带着很多刺,一丛刺上有一朵玫瑰,表述侧重点不同,倾向性自然不一样。网络反腐下倒下的朵朵奇葩,有目共睹。“表哥”的表、“房叔”的房、雷政富的视频、单增德的离婚保证书等等,在网络上甫一亮相,就引爆眼球,舆论发酵神速,此时正规军介入,于是乌纱帽在万众瞩目中纷纷落地。这时有人站出来理性地说:“晒艳照、亮房产、小三曝光……网络反腐娱乐化、低俗化现象日趋严重。”

  说网络反腐娱乐化,似乎有点,这也是网络媒介的特性之一。反腐本是最严肃的吏治大事,它被娱乐化了,不是说老百姓对反不反腐无所谓了,而多半是出于对反不胜反、反而不倒之类现象的揶揄、调侃。但说网络反腐低俗化,却实在让人糊涂,难不成雷政富之辈低俗,狠批雷政富的人也因此“低俗”了?

  反腐败当然需要制度,但先要弄明白,到底有制度还是没制度,若是有制不依有度不循,那么得追究的不是制度,而是不作为的人。有一个词用得很精辟也很无奈,那就是“倒逼”,我看倒逼的也是两个方面,一是倒逼制度的建立,二是倒逼制度的执行。就已被网络反腐扳倒的贪腐官员来看,及时惩治他们缺的绝对不是制度。

  人大的发言人傅莹昨天说,在健全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反洗钱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等,从不同的角度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可以说反腐的制度就算不够完善,但对付“表哥”“房叔”们肯定是绰绰有余的。

  “网络反腐也需要制度来规范”,这话当然没错,就好像说玫瑰带刺一样正确。但不惜抬出“公民建设比较滞后”的棒子,以论证我国公民素养不高、法治意识不强,从而指斥网络反腐,这就有混淆黑白之嫌了。网络反腐恰恰说明公众的公民素养在提高、法治意识在增强,至于为何不通过“正规”渠道举报贪腐官员,恰恰说明相关制度的建立和保障施行有所缺失。与其急吼吼地呼吁把网民的监督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网络反腐锁进笼中,不如想想如何先将公权力关进笼子里。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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