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表哥”“房叔”等一些问题官员被网络曝光于大众“聚光灯”下,遭到纪检部门调查处理,网络反腐日益引人关注。一些代表委员认为,晒艳照、亮房产、小三曝光……网络反腐娱乐化、低俗化现象日趋严重。并建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网络反腐也需要制度来规范,网络反腐绝不能止于“晒艳照、亮房产”,必须成为制度反腐的有益、有效的组成部分。(3月4日《西安晚报》)
网络反腐促成了一批贪官的落马,正源于网友的理性追问;与此同时,一些空穴来风的恶意中伤也时有发生。每每当官员的艳照、房产、小三等信息充斥在网络上时,的确对反腐的严肃性产生了消极作用,也进而引发了一定的娱乐效应。但应该看到,所谓网络反腐娱乐化、低俗化,更多是因为被网络曝光的官员所作所为本身的低俗化。
在道德上,官员本应以身作则,这是为官的基本要求,而像雷政富等,所爆出的丑闻已经不亚于某些娱乐圈丑闻事件,众人莫不为之感到惊讶,不是网友以此娱乐,而是这些“低俗化”的官员着实娱乐了大众。官员作为身居要职者,其所作所为自然会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官员做出了为人不齿的事而引发舆论热议,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因此,与其指责网络反腐“娱乐化”,不如健全反腐机制,避免某些官员再做出让公众大跌眼镜、被娱乐的事。
网络反腐的问题其实不在“娱乐”,而是缺少网上网下的有效互动,缺乏常规反腐机制的保障与法律规范。与雷政富事件等轰轰烈烈的网络反腐相对应的是,无数网络反腐线索石沉大海,不少网络反腐爆料人遭到各种形式的打击。当然,网络反腐中的确有一些恶意中伤、诽谤的案例,这些都需要法治,需要职能部门及时的回应,对事实清楚的线索加以利用,而对那些虚假信息进行澄清,并对诽谤者做出相应处罚。
网络反腐绝不能止于“晒艳照、亮房产”,那么“晒艳照、亮房产”后,应有职能部门的回应与调查。换言之,对于“晒艳照”等,若等不来及时回应,只会加重围观者的浮躁,进而才有“娱乐化”倾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担忧“娱乐化”监督的同时,也须保证官员使用公权力时远离“娱乐化、低俗化”。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