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报告显示,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调查显示,受调查的低保家庭中,6成不是贫困家庭,有近8成的贫困户没有享受低保救助。
低保政策在基层走形变样是一个令人忧虑的现象,违法违规行为也多次被媒体曝光:一些该领取的人员没领到,不该领取的却领了,导致低保金发放存在严重不公。早些年媒体报道,在海南省部分市县,一些真正的困难群众没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相反,当地很多生活殷实的村干部家属却一度成了低保对象。2012年房县更是集中出现了“一人多地冒领”、“死人冒领”、“高报低发”、“只报不发”等问题。更严重的是,错保与漏保普遍存在。
低保金发放不公的严重性,官方和民间有着不同的结论。2009年,民政部相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农村低保金发放不规范问题属极少数。而从中国社科院的调查结果看,一方面6成不是贫困家庭,另一方面近8成的贫困户没有享受到低保救助,不难看出问题的严峻性,很显然在低保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方面,出现了偏差。
例如,在农村依时下的制度设计,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之上,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程序,是要严格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核实家庭收入,然后将核算结果在村民代表会议当中进行公布,组织村民代表来评议核算是否公平、合理。但事实上,如果村民代表的代表性不强,或信息不透明,那么村民监督就很难实现。更重要的是,在最为关键的评审过程中,如何让利益攸关方和外界全面参与,就需要更为严格而透明的程序把关,才能使低保违规行为无以逃避监管。
增加透明性才能让低保不变味。解决发放不公的制度困局,应当从信息透明度入手,强化程序设计的有效性。一应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和信息的公布,使公众有更多的知情权,为实施监督创造条件;二应把评审作为关键环节来抓,拓宽向外界公示的渠道,避免方式单一形成信息阻隔,同时要进行广泛的社会公布,接受外界监督;三应引入资格听证制度,经过相关的听证把关之后,才能确认最终资格。
在此基础上,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多深入群众中去调查了解情况,还可以加强同纪检、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开展专项审查,密切与媒体合作,重视舆论监督手段等等,强化违规行为的惩处,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监管层面必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此为契机落实责任,完善管理,弥补漏洞,并以透明性为基础,实现同体监管向异体监管转变。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