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曝浦东新区一干部占“2600平方米豪宅”一事,上海市纠风办今日凌晨在官方微博“风清上海”回应称,经有关部门实地初步核实,其家庭在自家宅基地上的所建房屋,主楼建筑面积为246.88平方米,辅助平房建筑面积为63.04平方米;目前,建在该房屋及承包地外围的围栏墙已经拆除。(2月17日新华网)
纠风办很快对此事作出回应,声称副区长“豪宅”面积300余平米。笔者感到疑惑的是,纠风办的意图是想告诉民众,副区长300余平米的房屋究竟是否属“豪宅”?当然,300平米与2600平米比起来,的确算不上豪宅,但当今的房价,很多家庭买100平米都要东拉西借,或者搞按揭贷款之类的,我想300平米也应该算是“豪宅”吧!更何况,按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时,房屋面积超过144平米的,就要按“豪宅”契税,税率也要比普通住宅高得多。这样说来,300平米也应该是“豪宅”。
笔者还感到疑惑的是,纠风办声称“豪宅”是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的。那么,按照我国的有关政策,这位副区长是否符合在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的条件呢?农民在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所占土地面积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300平米的“豪宅”有没有超标准呢?
其实,现在全国处处要求实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急坏了不少人。抛售房子的、呼吁特赦的、宣称公示未必能够反腐的、建议摇号抽签公示房产的……都有。由此可见,象这位副区长的“豪宅”还不胜其数,有关部门真正要做到全部公示还有很大的难度,也可见官民的财产差距大到了不能说的可怕程度。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