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浙江省体育学院公布了对伦敦奥运会冠军、游泳选手孙杨的处罚意见,针对他一系列的违反队纪、队规的行为,对孙杨提出通报批评;扣发其一个月的训练津贴;暂时禁止其参加一切社会商业活动,包括个人代言。浙江体院院长李建设表示“我们学院只有优秀运动员,没有特殊运动员”。(2月5日新华网)
40多天没有参加系统训练,提出更换有10年师徒情的教练,连续违反队纪队规,孙杨理所应当受到处罚。然而,尽管浙江体院对孙杨作出了处罚,但始终感觉这个处罚来得晚了一些,于是一个问题萦绕心间:处罚孙杨为啥“慢半拍”?
“老虎屁股摸不得”,这是第一个原因。得了奥运冠军、世界冠军,确实为国争了光、争了脸,但这不是冠军“了不得”的本钱。孙杨是在举国体制之下获得的冠军,这个冠军显然不是孙杨一个人的功劳,孙杨对此必须有明确的认识。
娇生惯养宠坏人,这是第二个原因。学校和老师喜欢成绩好的,无可厚非,但喜欢和宠爱、溺爱是两码事。喜欢是对一个人的好,而宠爱和溺爱则会害了一个人。孙杨40多天没有参加系统训练,如果刚开始就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孙杨一定不会被惯成“恩将仇报”的“典型”。
金牌至上在作祟,这是第三个原因。处罚了孙杨,就像失去了金牌,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一个孙杨倒下去,还有千万个孙杨站起来。孙杨是人才,应该珍惜和爱护,但人才出了格、犯了错、违了规,不能因为他是金牌拥有者就对其网开一面,这既是一种不公平,更是对人才的伤害。
只有优秀运动员,没有特殊运动员;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浙江体院院长李建设的话犹如“马后炮”。其实,制度规则早已制定,“马后炮”为啥不能变成“马前卒”?多写“马前卒”,少些“马后炮”,无论对孙杨本人还是浙江体院,无疑利莫大焉、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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