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份,家住山东的林芳(化名)在网上聊天时,结识了湖南衡阳市地税稽查局第一副局长刘晓峰,两人于同年10月份见面并建立恋人关系。2013年1月22日,两人维持了8年,却又“有实无名”的关系随着一纸“协议”的签订而宣告结束。刘晓峰通过“协议”调解,以23万元“补偿”结束两人这段关系。(1月28日大河网)
“协议”分手,而且不忘“补偿”恋人的各种损失费,这样的男人可谓是“有情有义”了。不知林芳要羡煞多少旁人。不过,这段让人“津津乐道”的艳史的真正看点并非在刘晓峰的男人气概上,亦或是林芳的幸运上,而是刘晓峰的给出的“补偿费”。
作为领导干部,先是给20万“诚意费”,又是给23万“补偿费”,这样的出手阔绰恐怕难令人不起疑。众所周知,公务员虽然福利较好,但正当的收入却称不上“大富大贵”,只能算中下等。一个中下等的收入能让刘晓峰那么大方,背后恐怕问题多多。
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这把“刀”既会斩断斗志,也会扰乱心性。古有褒姒烽火戏诸侯,今有贪官敛财为情妇。其实不难理解,为了博得美人欢心,必然要满足美人的各种需求,尤其是物质上的。要不怎能让美人死心塌地伺候在侧?要不怎能体现作为一个男人的实力和魅力?所以生活中,被莺莺燕燕围绕的男人十有八九要么有权要么有钱。刘晓峰可谓是这两者的结合体。对于这样的领导干部,相关部门还要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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