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院天价复印费”亵渎了法律的威严

2013年01月16日 16:35   来源:红网   于文军

  昨日,李庄在其实名认证微博上爆料称“近万页卷宗在法院复印每页3元,当事人仅此一项向法院付29000余元”,李庄随后向记者证实,其中所指“法院”为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15日《新京报》)

  法院该不该收复印费?当然要收。复印涉及到复印机的使用折旧成本、纸张的成本,相关法律人士到法院复印材料不在少数,数量很大,如果不收复印费,法院上哪报销?怎么受得了?通常,复印一页纸,也就几角钱,报道中的法院收的复印费也太贵了,这哪是收回成本,分明是当成生意来做,“近万页卷宗在法院复印每页3元,当事人仅此一项向法院付29000余元”,简直就是暴利,令人匪夷所思。

  法院之所以如此收费,因为被复印的材料只有法院有,别的地方没有,可谓“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法院是执法部门,谁惹得起?明知被“宰”,也得把脖子伸出去让人家砍,太霸道了。

  法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法院吃“皇粮”,有财政制度上的“兜底”没有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因而,法院是神圣庄严的地方,是廉洁正义的地方,其司法公信力容不得玷污,“天价复印费”是对法院形象的亵渎,是公权力的权力自肥与滥用,是可忍,孰不可忍!必须给法院戴上“笼头”,维护好法律的威严,不负人民的殷切期盼。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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