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暂不处罚 网友:顺应了民意,鼓励!

2013年01月07日 09:11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导读]坑爹的“史上最严交规”施行以来,见黄灯如见六分!不少人减速慢行生怕闯了黄灯,有的人怕的连绿灯都不敢走。6日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该通知一出很多微博网友直呼很好很人性化!你的心情又是怎样的呢?怎么看呢?

#闯黄灯暂不处罚#

  [新闻解读]

  闯黄灯暂不处罚凸显民意价值

  文/单士兵

  必须强调,公安部“暂不处罚”,并不意味着“闯黄灯”就正当,就不需要治理。黄灯作为红绿灯之间的缓冲,意义和功能如果得不到敬畏与遵守,必将对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危害。换句话说,治理闯黄灯没有问题,有问题的只是治理的方式。事实上,世界上多数国家也都对闯黄灯进行处罚。

  这次争议,很大程度上也不在于要不要处罚,而是延伸到相关公共建设和公共管理的具体问题。比如,硬件装置是否缺位、处罚扣分力度是否适宜等等。所谓“史上最严交规”,不是一道非错即对的判断题,其中太多模糊地带未厘清,便匆匆上马施行了。立法、行政、司法的力量,如果得不到民意支撑和认同,注定会失灵。公共决策应该让民意走在前面,否则出台之后就难免招致民意吐槽。类似教训尽管太多,但“包办一切”的旧思维,仍未根本改观。但愿这次“乌龙”能聚焦一种最大价值,就是利用好民意。

  在这个社会分层的年代,也只有为民意深度介入公共决策提供更宽敞的路径,让各种话语不被搁置,民意才能集纳起最大的智慧与力量,让相关决策和执行,体现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暂不处罚”,说明治理“闯黄灯”摔倒在不尊重民意上,由此得到的启发应该是,让民意参与讨论,让“闯黄灯”的定性和处罚细则与法律法规实现有效对接,让相关执法行为更好满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需要。这种公共讨论本身,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汽车文明和安全精神。

  [新闻观察]

  “暂不处罚”不能成为闯黄灯借口

  文/王善龙

  从一开始的严罚,到最后的暂不处罚,公安部公开表态几天之内的转变,既是对民意的倾听和认可,也是对自己工作不细致的一种直接面对。这种转变值得民众称赞,但对公安部来说也不失为一种警醒,立规制法既然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就应该开门立法,让公众能参与到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这样一来就不会出现新法刚一实施就被漫天吐槽的尴尬。

  而公安部表态的变化看似让人觉得大快人心,但从理性角度出发,我们在为大家敢于和公安部“较真儿”而叫好的同时,也要为这种“较真儿”提个醒:反对严罚闯黄灯,不能奔着闯黄灯的目的去。即使今后“暂不处罚”,也不能以此成为任意闯黄灯的借口。黄灯存在的意义,就是对易发事故驾驶行为的一种警示。

  黄灯的下方是斑马线,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员,手里握着方向盘,心里就应该对斑马线心存敬畏感。见到黄灯主动停,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新闻观点]

  任何公共政策的制定,都不能无视公众的意见,“关起门来立法”的路子再一次被验证是荒谬的。希望更多的权力部门能够从这个事件中总结教训,多一些立法的理性,少一些立法的冲动。

  [微言大义]

  @孤云渡野鹤:公安部决定闯黄灯者暂不处罚。我想说的是,无论立法还是制定规则,要听听精英的意见,更要听听草根的想法。闭门造车的事情要尽量避免。

  @jmpeng_wsy:喜闻“违反黄灯信号目前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政府部门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天下幸甚,黎民幸甚!

  @央视财经:对闯黄灯教育为主暂不处罚,公安部尊重民意,考虑了执法中的现实困难,值得赞赏。但对现有争议,并不因\"暂不处罚\"而消失。期待交管部门博采众议,科学论证,真正完善规则。公众则不可因此有“法不责众”的错觉,遵守交规,既是公民义务,也是安全保障。

  @新闻网调查:公安部今日紧急暂停实行不足6日的闯黄灯处罚规定,这一脚“刹车”让此前为新规叫好的专家媒体集体“追尾”。倾听本是好事,但广泛征集民意应在法规出台之前。如此朝令夕改,让民众无所适从。而只关注反对声音,忽视赞成声音。不理智、不严肃、不成熟。

  @亿方:尽管这个过程有些滑稽,但也让我们看到了立法者知错就改的可贵之处。

  @陶明明-virtue:公安部决定闯黄灯者暂不处罚,以教育为主。归功于微博和民众的言论批评。公安部这次顺应了民意,鼓励!

  @笨笨花痴:公安部出台细则,对闯黄灯者暂不处罚!一个成熟的政党制订的路线方针要洞察民情,一个合格的政府职能就是要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这条路,其实还很长,没关系,我们都在改变!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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