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反义词是“己所不欲,偏施于人”,要求别人不做的事情,自己偏偏要做,明里不做暗里做,场面树牌坊私下当婊子。这种现象在一些地方的官场甚是流行,有的公仆台上做反腐倡廉宣讲或报告的时候,慷慨激扬,正气凛凛,信誓旦旦——不准铺张奢侈,不准假公济私,不准行贿受贿,不准贪赃枉法……自己却大肆公款消费,穷奢极欲;索贿受贿,不择手段;买官卖官,名码标价;攫金敛银,贪得无厌……这些鲸贪巨腐造成的恶劣的政治影响,远远胜过其饕殄物质的为害,让人民群众对公权寒心失望,丧失信任,离心离德。
譬如,最近重庆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公示37位村干部财产时遭部分村官抵制,有村干部称,“我不过是一个芝麻绿豆官,凭啥子把我的财产公示出去。”该镇党委负责人称,公示财产属探索性质的试验。(12月14日人民网)笔者认为,部分村官抵制不无道理。试问,即便是“探索性质的试验”,镇党委领导班子的成员们,怎么不拿自己进行“试验”呢?如果先拿自己开刀了,无论向下怎么开刀,别人都无话可说。然而事实上,除了拿村官开刀,一些地方只责令新提拔的干部公示家庭财产,已在领导岗位的干部却有“豁免权”,这种不一视同仁之举,是对人的尊严的伤害,缺乏起码的平等意识。“新官”需要公开家庭财产,“老官”岂不更应该公开?执掌权柄时间愈长,往往愈容易窝藏“猫腻”滋生腐败。
最近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12月5日《人民日报》)可以说,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古训的与时俱进,是中国传统美德在当今社会的发扬光大。笔者认为,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勤政廉政方面,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都应该带头做到,如此“上行下效”,势必很快会使我国官场风气焕然一新,从而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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