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全国第一个“交通安全日”,主题为“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在引发伤亡的交通事故中,闯信号灯是主要原因。今年1至10月份,全省因为不遵守信号指示通行,已经有90人死于车轮之下。今天,江苏全省交警将跟志愿者一起,到路口进行宣传和劝导,让司机和行人根据信号指示,安全通行。而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明年全国可能会统一对电子警察拍摄的闯红灯也要记6分。(12月2日《现代快报》)
人们对抓现行的闯红灯罚6分已经大喊“过狠”,如果电子曝光闯红灯也记6分,肯定会让一些司机急得“跳起来”。不过,争议虽在,权衡利弊,前者最终还是获得通过。既然“抓现行”的闯红灯罚6分即将付诸实施,那么,电子曝光闯红灯罚6分,理应一视同仁,体现公平公正。否则,标准不一,只能助长侥幸心理,既不利于司机绷紧安全这根弦,也有违查处闯红灯的初衷。
其次,有利于节省警力。事实上,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更为严重,但对于这两类,处罚难度大和警力严重不足是两大掣肘。让电子警察记录机动车闯红灯,一方面节约了执法成本,同时,也能将警力从中解放出来,以便于将更多精力用到查处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章行为上来,有利于扭转目前的道路秩序格局,也是遏制交通违法现象发生的根本要求。
第三,有现实基础。违章行驶的机动车,往往成为马路杀手,缰绳不牵,潜在危险更大,产生的后果也更严重。采用电子警察,有利于套牢“野马”。而且,从长远看,电子警察执法应是未来交通执法的发展方向,理应逐步过渡,最终实现完全依赖电子警察对机动车完成执法任务的目的。
电子警察的执法优势,就在于公正客观,铁面无私,没有人为干扰。但因其设置缺陷以及红绿灯不规范等导致误闯红灯的现象并不少见,因此,光重罚则不重技术不行。当下首先要做的,是在如何规避红绿灯设置不合理等方面下力气,减少误闯红灯的可能。比如,出台相对统一的适用标准,科学规范电子眼设置等。同时,还要加强过程的宣传教育,履行好告知义务,让司机人人皆知,烂熟于心。很可惜,这两种情况目前均不完备。所谓火到猪头烂,如果此时让电子警察充当“执罚判官”,恐怕就不够资格,霸王硬上弓,也难逃“钓鱼执法”之嫌。倒是在部分城市先行试点值得期待,积累经验再普及,也不迟。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