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12月16日截止。《办法》提出,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适用范围为参保两种以上方可转换,以缴费是否满15年为转换界限。
正在征求意见的《办法》,透露出一些值得欣喜的信号,未来国内养老保险领域机制将更灵活,缴费人员权益有望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但就目前这一正在探索实践的“三大养老保险的衔接转换”问题而言,仍然带有巨大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可以“自由衔接”的门槛依然较高,以缴费15年为标准,只能实现极少部分人群衔接;其二,在《办法》中明确,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也就是说,在同等缴费年限之下,职保可以向“缴纳层级低”的新农保、城居保自由衔接,而新农保和城居保却无法“向上”自由衔接。
不容回避的是,国内“三大养老保险”存在不同程度的“鸿沟”。据人社部表示,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因此,短期内试图通过一纸政策就完全实现城乡养老保险、职业行业养老保险完全“自由流通”、“三保合一”,难度超乎想象。
上述三大养老险“衔接转换”政策,至少是对现有养老机制不公的一种打破和消弭,其意义是积极的。那么,为加快养老保险公平化和最大限度保障社会公众的养老权益,在实现了相对的自由衔接之下,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就是如何消弭和解决“三大养老保险”的巨大现实鸿沟的问题了。目前,亟待提升上来的是新农保、城居保标准。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