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务正业的卖菜干部不如“回家卖红薯”

2012年11月26日 13:28   来源:荆楚网   梁龙海

  “我们镇政府里的一名工作人员经常在上班时间到菜市场摆摊卖菜,周一到周五几乎天天都在卖菜,作为领工资的镇工作人员上街卖菜的行为实在欠妥。”近日,家住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的一位不具姓名的居民向本报反映称,该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冼某凤竟然在上班期间在镇集贸市场摆摊卖菜长达数年,该行为既是对工作的不负责任也有损镇政府形象。(11月25日凤凰网)

  干部在上班时间不但不安心上班,不为群众办事,反而还经营着自己的第二职业——卖菜,着实让我们的老百姓寒心。作为一名公职人员,领着工资,每天在镇里应该有很多工作要做,居然还有时间上街卖菜,这种行为既是对本职工作的不负责任,也在影响着政府工作的形象。从卖菜干部看出,当前个别干部还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懒散、个人利益至上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对上班时间不务正业的干部,不能简单地处分了事,而应该举一反三,下大力搞好所有干部的作风纪律教育整顿。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不知道冼某凤在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有何感想,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居然还在菜市场卖起了菜,也许这句话用来形容冼某凤现实的办公状态恰如其分!干部的第一个字是“干”,干事是干部应尽的本分,为民干事就是干部的职责,不论自己在本职岗位上有事还是无事,都应该时刻坚守在岗位,我们的群众实际上更希望干部们多到基层、多到群众中“没事找事”!当干部,特别是当共产党的干部,如果首先想到的不是老百姓,而是个人的利益,那么这样的干部将失去老百姓的信任和拥护。只有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个别类似的不务正业的“卖菜干部”。他们拿着纳税人的钱,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求创新,但求无事,得过且过,遇到群众的困难就绕道走,碰到麻烦溜之大吉……凡此种种,应该尽早剔除出公职人员的队伍,不如让他们回家安心“卖红薯”。

  笔者认为,要让干部干事,首先要营造干部干事的环境。让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多实践、多锻炼,就应该让不干事的干部“回家卖红薯”。其次,要着力转变机关职能。各级政府机关和部门要真正建立起权责一致、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让机关干部人尽其用,人尽其才,人尽其力,鼓励干部多下基层,多深入群众,没心思从事“卖菜”这样的“第二职业”,从而一门心思地干好本职工作。三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对不务正业的工作人员“亮剑”。对不务正业的干部,一经查实,应该依纪依法从严处理,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的开除,决不能“雷声大、雨点小”。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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