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新邵县,公务员若想得到晋升,除了要通过组织部门的各项考察外,还必须越过一道新“门槛”——通过一次有关法律、党纪、作风的任前考试。如果考试没有通过,领导干部则不予任用。(11月17日中国网络电视台)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就意味着手中拥有更大的权力,对这个权力如果廉洁公正地使用,则会造福于民,如果循私滥用,则会祸害于民。新邵县实施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对不合格者不予或暂缓重用,这是在干部廉政素质方面把了重要的一关,此举确有必要。这种“凡升考廉”的做法无疑是向广大干部发了一道“警示牌”,警醒广大干部必须以廉为上。
“我原以为,只要做出成绩,犯点错误也是枝节问题”、“我对法律知识的一知半解和错误理解,把“礼尚往来”视为正常现象”、“我的犯罪,究其原因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根本原因还在主观方面”……研读《贪官忏悔录》,可以看到,大大小小腐化坠落的官员都首先是在思想认识上出了问题,正是法纪观念淡化,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导致其自律意识欠缺,不能做到警钟长鸣,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能做,在头脑中没有深刻、清醒的认识,最终滑入违法犯罪、不可自拔的深渊。
要确保在行动中不触碰“红线”,首先要确保在思想上不能逾越雷池。新邵县实施任前考廉,再次对干部提了一个醒,警醒不具备廉洁从政思想素质的人必须恶补为官从政的“德行课”,让已经具备该素质的人明白自己在新的、更高的岗位上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诚然,考试只是一种形式。谁也不敢保证,过得了“廉考”关的人就不会变质腐化,由廉变黑,但“廉考”这一创新举措,无疑是警示、监督干部廉洁从政的有效形式。“廉考”考的是理论,其根本目的是促进干部作风更廉洁、更优良,促使党风、政风更清明。要真正达到“廉考”之目的,还得要求干部不惟考,不惟书,要惟实,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作为一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廉考”意识,要怀揣这个“警示牌”,时刻考量自己,一言一行是否符合法律、党纪、政纪、作风的要求,在廉洁从政方面践行得如何,落实得怎样。只有做到理论与实践双过关,才能防止思想和行动两不越轨,最终才能确保自己在党和人民的考量中永远不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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