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一条关于地铁2号线站名的微博引发武汉人的关注。这则据称是地铁集团内部员工发布的微博确认,江汉路地铁站站名将是“周黑鸭-江汉路”。此博在新浪很火。新浪微博顺势做一个关于“特产冠名地铁站”的投票,据称反对者接近九成。
8年前,自重庆轻轨卖掉第一个站名起,公共设施改名字,已经成为国内大城市的又一经济增长点,同时伴随着一次又一次的争议。05年的南京,在地铁站被称为“鼓楼蒙牛酸酸乳站”和“苏宁电器新街口站”时,南京的媒体和公众提出了尖锐的质疑。深圳、上海、杭州、长沙,每一次公共设施被商业冠名,就引发当地一轮争议。然而,争议归争议,可以明确的是,一路争议声中,这一经济增长点仍在快速奔跑。
原因是可以想像的。缺钱。修地铁,修隧道,修路修桥,谁不缺钱?就沿路一个站名而已么,03年杭州一座隧道以260万的价格改了名,06年上海的磁悬浮列车就要价到了2090万元。如此看,“周黑鸭”以85万前缀在江汉路前面还真不算贵——重要的是,这些钱,并不需要一分钱的有形投入。
但大众感到不适。我相信很多武汉人不习惯如江汉路这样一个容纳几乎每个武汉人个人记忆的地理空间,突然被一只鸭子闯入。而且因为冠名权有年限,你必须习惯这五年江汉路是一只鸭子,而后五年它有可能是一碗牛肉面。
商家做广告,看中的就是这种不适,是大众对某些地理文化的特殊情感。经济学角度看,冠名权可以买卖,肖像有肖像权,姓名有姓名权。但需要弄清楚,所有权是谁的,决定权是谁的。一个地名,人们都叫了几十上百年,早已习惯了,如今谁有权来拍卖它。
理论上,公共设施属于公众,并不属于建设者。因此,公共设施的拍卖权属于公众,即公众有权决定它冠不冠名,或者如何冠名。你缺钱,我理解,但需要我知情,我发言,我决定,我监督。至于这个过程如何表现,政府其实有很多现成的渠道和经验。
这是公共设施冠名的核心。在此前提下,才会涉及其他,比如地铁站冠名的形式,收益分配和出卖深度。
其实,最早想将地铁名字卖钱的其实是纽约人。2001年,纽约地铁提出卖名字的设想,并将这个想法提交公众讨论。3年后,在纽约人以“精神污染”的反对声中取消了这个设想。纽约人的理由是,“我可以在乘车穿过一座隧道时不注意它的名字,但是我得注意每一个地铁站的名字啊。”但是,在纽约地铁仍旧是广告的天堂。简单的卖名字被否决之后,广告策划和创意被激发,产品效应反而更好。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