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上班1月工资3毛6 最低工资制度不容挑战

2012年11月01日 10:09   来源:千龙网   

  近日,辽宁抚顺一家企业员工李先生称其上了一个月班,工资只有0.36元。李先生还表示,因为“单位替他缴纳了保险”,他还得欠单位2.64元。李先生所在单位厂长称,工资问题还要再研究研究。而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表示,可申请劳动监察介入。(10月31日四川新闻网)

  在物价高企的当下,如果说十元钱买不到什么的话,0.36元就更买不到什么,可这0.36元居然是一个人的月薪,而且,此人还欠单位2.64元。咋听起来,像个天大的笑话,细细品味,却是莫名的悲哀。

  现在,国内已经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了。按最低工资制度有关规定,员工只要正常上班,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用人单位就须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特殊津贴、保险及合法福利收入。按照这种规定,李先生月薪0.36元且还欠单位2.64元,是不可思议的。李先生之所以月薪0.36元且还欠单位2.64元,说到底,就是因为他供职的企业没有贯彻最低工资制度,没有底薪。在这种情况下,李先生肯定挣不出来最低工资制度所要求的最低工资,而且还会因为挣的工资不够交保险的,让企业垫付以至欠单位的钱。显然,李先生就职企业的做法,既不合情理,更不合法。

  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有一段日子了,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说明一些用人单位要么是“法盲”,不知道最低工资制度的存在;要么,是这些用人单位无视最低工资制度的存在,甚至有意挑战最低工资制度。对前者,有必要大力宣传最低工资制度;对后者,就是要让我们的劳动监察部门去“修理”它们的问题。这件事也告诉我们,没有法,可怕。有了法,也不容过分乐观,贯彻好法,仍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现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国家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方案予以解决。在这种背景下,最低工资制度是劳动者收入权益的“底线”,更不容挑战。鉴于目前就业形势严峻,劳资双方的博弈不对称,劳动者在工资问题上缺乏强势的话语权,劳动监察部门更应主动出击,维护劳动者在工资上的合法权益,绝不能坐等劳动者上门举报。(于文军)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