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厨房建设研讨会”上,针对“营养餐计划”,目前社会上有种“有米无锅”的观点,认为国家把营养膳食补助拨下去了,但农村学校食堂建设跟不上,硬件欠缺。对此,教育部负责人回应称,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中,专门要求将学校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10月29日《新京报》)
去年11月,国务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为22个省份、699个试点县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截至目前,699个县已全部开餐,近2600万农村学生吃上了营养午餐,这无疑是个好消息。然而,农村营养餐“有米无锅”,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尽管国家要求将学校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但实际情况不容乐观,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规定,对于营养改善计划,中央重在“指导”,省级重在“统筹”,市级重在“协调”,县级重在“落实”,出现农村营养餐“有米无锅”这种情况,显然属于县级行政不作为,至少是“懒政”行为。
从报道来看,包括九阳希望厨房、春苗厨房、幸福厨房等公益项目在内,全国已有上千所农村贫困学校,在社会力量的帮助下建起了较为规范的学校厨房,能够为学生供应热食正餐。然而必须看到一个现实,这些厨房一般是通过对学校原有设施进行改造、资助学校厨房设备等方式来实现的。这就让人想到一个问题:2011年中央财政下达100亿元,专门用于试点县的农村食堂建设,下拨的钱是否都用于建设食堂了?为啥会出现营养餐“有米无锅”的局面?
学校食堂是基本建设项目,诚然,从规划、立项、开工建设到投入使用需要一段时间。但是,学校食堂必须建,而且要抓紧建、建设好,不能偷工减料,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容忍“蛀虫”,除了完成国家规定的“2013年所有学校都能有一所食堂”的目标,还必须保证食堂的质量,从而保证“营养餐计划”顺利实施,保证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校食堂建设不能成为“营养餐计划”的短板,更不能成为“营养餐计划”的绊脚石。县级政府在落实“营养餐计划”时,必须把学校食堂建设紧紧跟上。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县级政府必须排除千难万险,千方百计建设好学校食堂,落实“营养餐计划”。
当然,县级政府是一级“衙门”,资金十分有限。建设学校食堂,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此外,按照免费午餐基金发起人之一邓飞的说法,教育部可购买社会服务——农村学校食堂建设及运营是个非常专业的项目,建议教育部转变思路,学习采购社会服务,把每年上百亿元的财政用于釆购企业设备和社会组织服务,教育部联同其他部门做好监督和指引,既给国家省钱,又能省心省力,达到多赢。换言之,中央的“指导”、省级的“统筹”、市级的“协调”,都应该为县级的“落实”创造良好条件。
落实营养餐计划,必须解决“有米无锅”的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担子虽然落在县级身上,但中央、省级和市级切不可袖手旁观。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