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退出行政审批 “放权”市场,监督也须跟进

2012年10月12日 07:16   来源:红网   无语钟

  中国政府网10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10月11日新华社)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中央自2001年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无容置疑,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43项,不得不说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充分表明了中央下放权力、改革制度、促进发展的决心,意义重大。

  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是政府转变职能的体现,职能者“放权”于市场,不仅有利于政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法制型、廉洁型的政府。

  通过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把政府不该管的交给企业、社会和市场,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减少了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据统计,自2001年以来,国务院部门已先后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31个省(区、市)本级取消和调整了3.7万余项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8.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其次,推进了依法行政;第三,加强了政府管理创新;第四,促进了廉政建设。

  在面对改革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需保持清醒的头脑。因为行政审批改革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依然存在,审批项目仍然较多,对行政审批设定管理不严,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等等。

  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批的监管,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全力推行阳光审批,将行政审批改革继续深入下去。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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