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温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在抓捕小偷时,开枪将其击毙。昨日,温县警方给河南商报发来新闻通稿,称民警多次鸣枪示警,嫌犯仍持砖打砸民警头部,民警生命受到威胁才开的枪(大河网10宇文9日讯)
盗劫现金额处于当地最低标准的小偷在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时,一般是拘留几天教育一番就可以释放,重获自由。偷窃电动车或摩托车等财务的应当折为现金再定罪,若盗窃罪名成立一般是处罚现金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量刑轻微,量刑过程艰难,造成小偷频繁进出号子却屡教不改,胆子越偷越大,光天化日之下明偷暗抢,路人唯恐惹祸上身皆避之不及。
至此小偷取人财物易如囊中探物,文中的惯偷前后盗得电动车和摩托车120辆,合计金额早就该以盗窃罪论处。在警察的抓捕过程中拒捕逃窜,在逃窜中一路中伤执勤民警,因为小偷深知我们国家用枪管制非常严,不是万不得已警察不会开枪,所以才敢在民警多次鸣枪示警下有恃无恐,疯狂袭警。
在一辆警用摩托车被嫌犯撞倒,2名巡警受伤,2名上前抓捕的民警又被其撞伤前提下,负责现场组织指挥的温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世轩,驾驶警车依然继续追捕,尽职抓捕嫌犯。后在深沟里被嫌犯扑到,负隅顽抗的嫌犯欲持砖袭击李世轩头部,在躲闪不及时,李警官开枪自保,合情合理。
国家对此也有明文规定属于正常防卫,不算是犯法更不是警官滥用枪械。这跟给嫌犯定罪是两回事,嫌犯不是因为犯盗窃罪而被枪毙,而是拒捕、重伤民警、威胁民警生命安全身负数罪才被击毙,李警官作为此次现场指挥的党委副书记,在自己生命和其他民警生命同时受到威胁时,情急开枪,发出的是正义的子弹。
有网友持不同意见:小偷是社会问题,他的危害性远没有抢劫那么严重。小偷偷盗虽不一定罪致死,但袭警有致民警于死地的潜意识是罪恶滔天,这样猖狂的惯偷被击毙大快人心,不给此类悍偷一个血的教训,不足以震慑。如果一味讲人权声讨开枪行为,只会造成对犯罪行为的纵容。
小偷明目张胆偷盗,在街上横行的日子太过久矣,其数量庞大已让民警束手无策,给其几番教育远不足以震撼,在当前偷盗泛滥成灾时,对惯偷杀一儆百所起作用都还不够,唯有加重惩罚才是上策。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