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 画/ 李晓宜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透露,政府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处于论证阶段,预计十八大后实施。政策很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到全国。同时,也有舆论认为汽车排污费不能起到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作用。(10月5日新华网)
李佐军透露的将来可能征收汽车排污费的消息在社会上已经传播了一段时间,从舆论的反馈看,质疑、焦虑和反对的声音成了主流,赞同支持的声音是少数。
笔者的担心在于:汽车排污费别只见收费,不见减排。其实,已经征收多年的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等其他排污费就在不同程度上暴露出这种尴尬。
从理论上讲,征收汽车排污费的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汽车的消费和使用,但是要拿捏好汽车排污费的征收尺度却并非易事。如果汽车排污费的标准定得非常高,很多人都无法承受,那么汽车的购买和使用必然会受到抑制,汽车减排也就能够实现一个明显的效果;但负面的效应是,会冲减国家刺激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政策作用。在当前全球经济持续低迷、我国经济也逐步受到影响的情况下,这种冲减效应不可低估。同时,高标准汽车排污费还会抑制正常的民生需求,降低公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这样的治污效果肯定不是大家想要的;反之,如果汽车排污费的标准定得较低,大多数人都可以承受,那么汽车的排污量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人们只是多交了排污费而已。
减少汽车排污,还有很多更有效的手段。比如,改进汽车生产技术,提高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提高成品油的品质,提高燃烧率,降低有害物质的排放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引导人们减少对私家车的使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在城市中心地段适当征收拥堵费;等等。政府首先应该充分使用这些手段,而不能迷信收排污费。当前汽车税负已经过重,车主本身已经承受了五花八门的税负,缴纳的就有购置税、消费税、增值税、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小区车位费、临时停车费、车船使用税、燃油税等几十种税费,这些税费实际上已经起到了“节能减排”的作用,如果再来一个汽车排污费,不仅涉嫌重复征收,还会使车主的负担进一步加重。
还需强调的是,如果汽车排污费异化成部门利益或被用于其他目的,不能取之于排污用之于治污,那么汽车排污费就彻底变了味、走了样,就成了消费者的累赘——这样的汽车排污费还是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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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