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透露,政府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处于论证阶段,预计在十八大后实施。(10月6日潇湘晨报)
首先得声明,笔者囊中羞涩,并非有车一族,因而,替“既得利益”者说话的主观动机微乎其微,而实在是觉得这两种费,无论开征哪一种,不但理论上站不住脚,可操作性也值得怀疑。
开征拥堵费早就有专家提议了,也有不少城市在酝酿具体实施方案,当然质疑声也一直相当多。道路拥堵、城市拥堵,说到底责任在管理者、在政府,因为交通管理、城市管理体系不完善造成拥堵,给出行民众带来不便,应该是政府向车主支付补偿性质的拥堵费,这是个很简单的道理,何以反过来向车主征收?
同样的,汽车出行免不了会造成污染排放,但是,不同车型排放量不同,不同的油质对环境污染程度也不同,而这些显然并非车主所愿和希望的。政府允许相关车型和油品上市,就意味着政策法律许可,凭啥向车主征收排污费?要收也是向汽车和原油生产、供应商征收,怎么就把责任和负担都推给了消费者?
这样说似乎在狡辩、强词夺理,笔者也一样赞同采取必要措施治理拥堵、污染现象,只是反感某些专家、官员的税费依赖症,每每遇到问题和矛盾,习惯于甚至首先想到的总是收费、加税。征收拥堵费、排污费真的就能解决问题吗?只要稍加追问,恐怕倡议者都很难底气十足地给出肯定的回答。
交通拥堵、城市拥堵以及由此引发的排污超标问题,说到底最该检讨和修正的还是汽车产业政策。如何实现协调发展、绿色发展,既要扶持发展汽车产业,又要避免有车族过于庞大造成拥堵和污染,这一对矛盾需要政策层面做出调整和约束,而不能无底线、无限度地盲目追逐汽车GDP。公众呼声一直高涨的控制公车消费过度,政府官员身体力行做绿色出行表率,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否则,试图靠收费治拥堵、排污,恐怕连标都治不了。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