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陆勇案背后,谁来医患者之殇

2015年02月28日 14:06   来源:中国江苏网   张利云

  26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对“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销售假药罪”案作出决定,对陆勇不起诉。(新华每日电讯)

  作为中国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案曾作为典型案例,在央视《今日说法》播出,标题是“救命的‘假药’”,初看标题,让很多人疑惑,看完节目后,或许很多人心里会五味杂成。在中国,印度抗癌药未得到国家药监部门的审批,这就是理论上的“假药”,正是这所谓的“假药”,给许多慢粒性白血病患者带来了福音,服用效果同价格昂贵的瑞士进口药“格列卫”系列相同,但价格上却隔了几座山。陆勇通过代购方式帮其他病友购买印度“假药”,正是这样的善举,给陆勇本人带来了麻烦。

  陆勇购买和帮助他人购买未经批准进口的抗癌药品行为,虽是好意之举,但毕竟触犯了法律。虽到事件最后,湖南沅江检方决定不起诉陆勇,但是,显然陆勇不能继续帮助网友代购印度的抗癌药。虽然药监局在陆勇询问时说无销售行为自买自吃是可以的,但繁琐的购药程序对不少其他慢粒性白血病患者来说是困难的。如何把慢粒性白血病患者从买药的尴尬境遇中解救出来,化解当前中国“救命药”的困局,这是有关部门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问题。

  不得不说陆勇案件是法与理的冲突,但是,法律必须行使自己的职责。只有想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值得欣慰的是陆勇案得到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江苏省2014年12月决定2015年开始,将伊马替尼划入医保。但是,当前,仍有许多重大疾病的“天价药”都未进入医保,陆勇也曾经表示如果当年国内有报销情况,自己也不会去吃印度药,冒险去买印度药实在是没有办法。

  在患者面前,仿佛有一座座夺命高墙无法翻越,不合理的医疗体制,药物的知识产权保护横挡在患者面前,生病吃药看上去困难重重。因此,要想药价真正意义上的降下来,一方面,需要药监局以及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建立合理、完善的医保制度,考虑将“天价药”划入医保;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药的开发,同时要对药品的价格严密管控,防止药品暴力;再者,可考虑为廉价仿制药从国外引进开通绿色通道,让患者可以购买价格低廉的药品。

  生命诚可贵,把癌症患者从买药的尴尬境遇中解救出来,需要时间,但更需要和时间赛跑,因为生命经不起太长时间的等待。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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