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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放权的职级制改革是“伪改革”

2013年08月09日 07:20   来源:羊城晚报   熊丙奇

  7月26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启动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即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代之以需要定期考核评定、可上可下的“职级”,这项改革也被形容为给中小学校长脱“官帽”。此前,全国已有广东中山、上海、山东潍坊等多地为中小学校长摘除了“官帽”。(8月7日《南方都市报》)

  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被认为是推进中小学去行政化的重要措施。但从各地试点职级制的情况看,校长取消行政级别后,去行政化的效果并不明显。这也让舆论感到困惑,难道职级制改革的方向错了?

  职级制改革的方向没有错。错在于取消行政级别、代之以职级之后,并没有改变校长的选拔、任命、考核、评价的方式——还是由行政部门主导,而不是从职业化、专业角度选拔。选拔出来的校长还是首先对上负责,而不是对师生负责。由于只有职级的变化,一些地方仍套用行政级别对校长队伍进行管理,包括发通知要求某一级别的校长开会等。与此同时,由于政府管理学校的方式并没有变化,取消行政级别,被一些校长认为是对教育进一步矮化。

  取消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是去行政化的重要一步,但要取得去行政化的实效,必须进一步推进改革。一方面,必须推进校长选拔机制改革,要建立由政府官员、立法机构成员、学校教师代表、社区家长代表、社会人士等参与的校长公选委员会,公开选拔校长,这样才能摆脱“官本位”和行政的约束。与此同时,对于校长,要从职业化、专业化角度进行考核、评价,着重考察校长作为学校管理者的业绩,引导校长走职业化之路。

  另一方面,要以实行校长职业化改革为契机,全面转变政府管理学校的方式。包括,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由社区教育委员会负责当地的教育发展决策;建立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教育拨款的预算,并监督政府部门拨款;减少教育行政评估、评审,推进教育专业化评价。概而言之,就是推进政府向学校放权,实行“管评办”分离。

  如果不整体转变政府管理学校的方式,而只是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结果很可能加剧教育的行政化,也会让人质疑:不是说推进教育去行政化改革,要取消校长级别吗?现在取消了校长级别,可为何不见教育去行政化?进而会成为反对取消行政级别的理由,教育去行政化改革也就更加艰难。

  说到底,教育去行政化改革,关键在政府放权。检验改革是否动真格,要看学校的办学权有无增加、学校能否实行教育家治校、教师的教育自主权有无增加、学生的教育权有无增加,但以此审视眼下的校长职级制改革,并不见政府部门有多少放权举措,或者说是在政府部门不放权的框架进行的,因此只能说是“伪改革”。

  (作者是知名教育学者)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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