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索要5万“赞助”到底有多复杂?

2013年08月08日 08:07   来源:红网   禺垚

  近日,有听众向央广新闻热线反映,锦州市一家企业负责人申报2012年辽宁省劳动模范称号时,相关材料需要古塔区安监局审批盖章,但该安监局一位负责公章的副局长拒绝盖章,并要求企业必须先交5万块钱“赞助费”后才能盖章。(8月7日中国广播网)

  盖一个公章收费5万,这不是小说里杜撰的情节,而是在辽宁锦州上演的真实一幕。锦州市一家企业需要安监局盖章,被该局负责公章的副局长公然索要5万,否则,盖章一事免谈。

  为什么这位局长大人要收取这5万块钱呢?据举报一方提供的录音来看,企业之所以被卡的原因是从2006年监管这家企业开始,去企业检查的人“连根烟都没抽过”,所以早就萌生了“有法儿治你”的想法。这次恰恰是天赐良机,不出出胸中的恶气,局长大人自热不干了。

  况且,安监局的章对于整个申报过程有着决定性的因素,用副局长的话来说就是有“一票否决”权,10个公章中“其它部门盖章都没有用”,必须得有安监局的章才会生效。如此,“老账”“新账”就一起来算了,于是,就有了吴局长的“现在就要5万块钱,他要是不行,这章我不给盖。”

  当然,这只是从报料人提供的材料看到的信息,具体如何还需双方对峙。面对记者的采访,吴局长承认了话确实是自己所说,但是他表示,“这里面有情况,我们不是单纯让他那个啥,他上我这盖章来,我们要他5万块钱,知道不。这种情况很复杂,不是我们要他5万块钱,是为了跟企业的法人联系上,完了之后把企业的安全工作做了,他安全工作有好几项没做。”

  这就让人搞不懂了,如果企业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作为监管部门完全有有求其整改的权力,似乎没有什么复杂的?也许,吴局长确实有什么“难言之隐”,不过无论如何,用要挟的方式来推进工作,这都是说不通的。

  所以,希望有关部门将此事调查清楚,让公众看看这里面究竟有多么的复杂。无论谁是谁非,都要给公众一个解答。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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