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砖破损,马路道牙缺失,路面坑坑洼洼,过街天桥鼓包,夜晚路灯不亮,雨水井被垃圾填埋……针对这些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8月3日,银川市建设局局长夏斌专门带队排查整改,一些问题当日即见成效。 (8月4日《新消息报》)
这篇新闻稿的本意应是赞扬这位局长如何为民服务,但是见到“一些问题当日即见成效”的语句,笔者却高兴不起来,诚然一些问题在局长的过问下得以“妥善”解决,但是如此每件事都需要局长过问才能有如此的高效率,那局长恐怕也是分身乏术,这些问题既然是可以解决的,为何在之前局长没有过问时没有得到解决,要局长专门带队排查整改才能让一些问题即日见效,这折射出的是一些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他们的作风建设不过关,所以才会导致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
人民才是公职人员应该服务的对象,在平时的工作中就应该“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解民之所困”,这样才能够真正地提升服务水平,公职人员的办事效率不应该由领导决定,而应该秉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提升办事效能,真正做好人民群众的“公仆”。
关于领导过问事情立刻解决的事情在我国常有发生,这其实是一种不正常的状态,既然属于本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就应该在出现以后尽快地解决,不能因为领导未过问就一直不管不问,这是与我国服务型社会建设相违背的,干部应该从根本上有最清晰的认,这样才能真正地履好职,服好务。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