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基隆市长张通荣关说酒驾遭判刑1年8个月,不过缓刑期间得缴200万元新台币给公库,更得要提供200小时的劳动服务,但张通荣是要去做那些服务呢?(7月28日台海网)
俗话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管是什么样的地位,都是我们的人民给予的,正如唐太宗李世民所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也只能为人民服务,才能站得住脚,走得稳路,这是发展的必备条件。
作为干部有着特殊的身份,带领我们的人民发家致富,是人民的希望,也是国家发展的航向,是有着使命。然而干部也是人民的榜样,人民的整体素质毕竟还需要一个发展的过程,而我们的干部也就应该模范的遵守法律法规,起到榜样的力量,我们的国家才能有更加美好、和谐的未来。
干部也是普通人,难免也是七情六欲的,在人治的关系中,难免还是有一时的冲动和意识的不清晰,毕竟“人无完人孰能无过”,或许我们也可以有一丝的原谅。正如美国《独立宣言》中提到的那样: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转让的权利。但是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况且权利是相对的,不是吗?
培根《论司法》中有这样一句话: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因而我们要能够有“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正确意识的引导。市长也好,省长也罢,都必须严格遵守我们既定的游戏规则,否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的公平和正义何在?
然而惩罚不是目的,即便是市长,更何况因为是市长,更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注重自己的形象,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造成的社会影响,才能配得上干部的称号和身份,不是吗?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