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常念叨一句话,这话也是说给子孙听的“养儿防老”,在每人的心里都扎下这种思想,养老从来都是子女的问题。我们政府也适时的推波助澜,号召多尽孝道,宣传养老是中华传统美德。中国的那句古话,也提醒我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眼看着年迈的父母,无论是从伦理道德还是从义务责任上,养老成了子女的一座大山。
南宁一名85岁老太被弃福利医院半年,4个子女无人接她回家。老太的一名儿子给救助站的信中说:“母亲患有慢性肾衰竭,需要长期服药,每个月几千元的治疗费让他崩溃。母亲养了他18年,他养了母亲28年,他已尽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现声明与母亲脱离母子关系,将母亲送给政府,要求民政部门救治其母亲……”(7月18日广西新闻网)
看到这新闻,联想到今年7月份刚刚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新增的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就是现下流行的“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这是第一部的将孝道纳入法律的新规定。这项规定中模糊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也让我们从这部法文上看到制定者的灰色幽默。
对于一个国有化国家来说,人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国家添砖加瓦,是为我们国家做贡献。国有体制中提到最多的就是全民所有制,也就是说,人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国家的每一笔建设收入中,都有人民的血汗,也有人民的奉献。做国家的主人已经60多年的人民,为什么到老了的时候,却被要求子女抚养?
前段时间网上疯传过几句话: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1985年);只生一个好,政府帮养老(1995年);养老不能靠政府(2005年);推迟退休好,自己来养老(2012年)……推测:2015年:再老也得养政府……这或许只是谣言,但这也证明了政府在这里充当了怎样一个位置。政府在提倡计划生育之初,就已经把国民的养老纳入政府的保障计划中。大家都知道计生委对超生罚款的收费名义:社会抚养费。当初设定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就是政府用这些钱来养老。但30多年过去了,社会抚养费究竟抚养了谁呢?
今年有位律师向各地的计生和财政部门寄去信件,要求公开社会抚养费的去向。每年社会抚养费的收取都是一笔大数目,2012年的社会抚养费收取是200亿。这种强制收取的费用,被计生委和财政部门摁住,根本不用上交给国家。这是一个弹性的收费,各地自行制定标准,这更导致了收费的不合理性和随意性。但这钱收上来后,国民没有人知道去向,而多数人也习惯了乖巧的被勒要。
每个参加工作的人都知道,我们每月需要上缴的三险一金中,养老金占的比重很大。国家非常重视企业上交的三险一金,这两年养老保险金额逐步提升,并在去年有关部门提出延迟退休,以便能让国民多交些养老金。这虽然被国民称作是在剥百姓的皮,担心能不能活到退休的那天,但延迟退休已经纳入计划中。
国有化国家,国民要为自己的养老做规划,要自己为自己的老年负责,那么国有的概念该是什么?政府在这里的角色是什么?当你统筹安排国民生活的时候,你是否想过国家跟人民的关系,国有中国民是否是国家的一份子?如果是,为什么国家不养老?如果不是,国有化国家的这个词该怎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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