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武汉某部门因天气热,延长公务员休息时间”的微博把武汉市的公务员们推到了风口浪尖。这条微博发布的照片内容是一份盖有武汉江岸区城管局公章的通知。这份《关于调整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显示,“根据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从7月2日至8月31日,江岸区政府机关下午工作时间由14:30~17:30调至15:00~17:30,“如9月份持续高温,再酌情延长。”(7月11日《中国青年报》)
工作时间从六个半小时减少到六个小时,这一调整引发了网民极大的不满。网民“崽崽的衣橱”抱怨:“本来工作时间就短,老百姓要办个事情都得请假过去,还经常遇到没人的情况,要不就是还没上班,要不就是已经下班。”这位网民的抱怨也代表了大多数民众的心声,对此,人们不禁要问:谁给了政府机关缩短上班时间的权力?公务员上班时间岂能随意缩短?
缩短上班时间首先违反了国家多项规定。1995年修订并至今仍生效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其中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国家人事部同年下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也重申了这条规定。每天工作六个半小时本来就是违规的,现在又将其缩短半小时,这更是“错上加错”。政府机关随意压缩上班时间,这显然是公权力的滥用,为何无人制止?
缩短上班时间还凸显了当前公务员服务意识的缺失。众所周知,公务员,即为公众服务的人员,其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然而,现在有些公务员头脑中根本没有这种意识,他们高高在上、还时不时给前来办事的民众脸色看。于是,就出现了当前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的现状。显然,他们根本没有把民众的利益放在心上。
就拿缩短上班时间一事来说。关于作息时间调整的原因,武汉市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称,“12点下班,很多同志回家一趟再来,太辛苦了,挤公交一来一去汗流浃背的。”显然,缩短上班时间真正的目的不是高效地服务民众,而是因为公务员怕热,一切都是为了方便公务员,这哪里还有一点服务民众意识?如果因为怕热就缩短上班时间,那么,公交车司机、值勤的交警、建筑施工工人等高温作业人群都该歇班了。如果各行各业都因为热而随意缩短上班时间,那社会岂不乱套了?
缩短上班时间违反了一天8小时工作制。笔者认为,由于天气热的原因而调整工作时间可以理解,但不能借此缩短上班时间。既然上班时间可以缩短,那么其工资待遇为何不跟随压缩呢?我认为,如果公务员不愿意减薪,那么每天缩短的时间必须利用周六来补上。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