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年份酒造假久远,监管真空有多少

2013年07月05日 10:38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年份酒”是白酒市场的新贵。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很多酒厂“酒窖未出世,年份已久远”——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镇御缘酿酒厂成立11年,已出20年陈酿;四川泸州老酒酒业有限公司成立16年,已推出泸州39年珍品;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成立30年,已推出茅台镇百年纯粮酒……

    酒厂未成立酒已出生,“年份酒”是怎样一个怪胎?

    若真是窖藏了50年或30年,消费者花成千上万买一瓶倒也不冤枉。问题是,某些酒企玩的是“概念股”,酒厂还未成立酒已“出生”,“年份酒”是怎样一个怪胎?【详细
    
    据说年份酒的利润往往是普通酒的几十倍、上百倍,酒企纷纷虚构“酒龄”,进行虚假宣传,大打“酒龄战”,显然是投机取巧,以次充好,以此来牟取暴利,赚个盆钵满满。这就违背了按质论价、一分价钱一分货的定价规律,以及公平竞争原则,是对市场秩序的故意扰乱,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挑战。因此,在欧洲一些国家,如果酒企有年份造假行为,可能要负法律责任。【详细
    
    标准何时能“出窖”

    白酒市场“虚火旺盛”,酒企固然要被打板子,但仅凭它们的一只手是孤掌难鸣的。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失责的“无影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者,年份标记应该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国家相关权威机构应尽快抛出年份酒的认定标准,形成统一的检测规范,做到“有法可依”;二者,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应对酒企加强监管,如可以通过工厂成立时间、是否外购陈酿等基本指标,判定其年份酒是否存有违规,若违规了须予以处罚。【详细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维护市场秩序,更为促使白酒业诚信经营,有关部门应该治一治酒企虚构“酒龄”的行为。年份酒面临没有标准的尴尬,就一定意味着监管只能处于真空状态吗?非也!正如一位专家建议,在目前尚无成文法规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工厂成立时间、是否外购陈酿等基本指标,判定其年份酒是否存在违规,并予以加倍的处罚。【详细
    
    不能再让白酒“穿越年份”了

    刚刚经历了塑化剂风波,如今又陷入“年份酒”漩涡,白酒业的监管真空到底有多少,监管部门应该反思一下了。现在,必须重拳出击,才能降一降中国白酒业的“虚火”。具体到“年份酒”,现在造假已是普遍性的存在,由于标准缺乏,即使想追究厂家涉嫌虚假宣传,也没有相应的检测方法作为依据,酒到底是多少年陈的、陈酿含量是多少也很难确认。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投机取巧、以次充好等造假情况势必继续存在,而回归诚信经营,仅仅指望酒厂的道德自律,显然是不够的。【详细
    
    白酒酿制是传统工艺,年份标记应当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挤一挤白酒年龄的水分,必须给它们可信的“身份证”,这一切都有待于监管部门的发力。【详细
    
    在国家制定标准、做企业要讲诚信的同时,消费者也要有相应的辨别意识,不要盲目相信所谓“年份酒”的年份,不能让自己为酒企的“概念”买单。【详细】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酒窖未出世,年份已久远”,“年份酒”这样的怪胎为何能在市场上横行?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消费者热衷年份酒,无非是相信“酒是陈的香”,这正中酒企下怀,他们伪造酒龄、抬高价格,进而牟取暴利。和酒企谈道德,太过温和,也显得迂腐,倒不若出台年份酒认定标准、严格监管,进而规范白酒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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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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